李初年 作品

第348章

 鄒國凱道:“好,那我就堅決執行。”

 “走,回去開會。”

 兩人返回到會議室,童肖媛道:“專案組要儘快傳喚王海,依法辦案。從現在開始,專案組如果遇到什麼阻力或者什麼難題,要立即向縣委彙報,也可以直接向我彙報。”

 童肖媛這麼說就等於一錘定音了。

 返回到縣委,童肖媛來到辦公室沉思了一會兒,拿起話筒撥通了市委組織部長杭舟行的辦公電話。

 “杭部長,您好!我是童肖媛。”

 “肖媛同志,你好!”

 “杭部長,我向您打聽個人。”

 “誰?”

 “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郭立棟。”

 “你怎麼想起打聽他了?”

 “有個事牽扯到他,但我不認識他。想通過您瞭解一下。”

 “郭立棟今年五十多歲了,一直從事警察這個職業。最先幹過派出所的所長,後來又幹過治安科的科長,再後來當了七八年的刑警支隊的支隊長。從刑警支隊長又被提拔為市公安局的副局長。當初市公安局換屆的時候,市委本來推薦他擔任一把手,但省公安廳把陳佐軍派下來了。為了平衡,省公安廳提議讓他擔任常務副局長,職務級別也從副處提升為正處。是市公安局的二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