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初年 作品
第159章
“**年**月**日,你蔡遠在南荒飯莊安排了一個酒宴。在場的除了你一個鎮政府工作人員外,其餘的全部都是你的親戚朋友。這一桌酒宴共消費七百多元。難道你說這是公款消費嗎?誰能給你證明?”
“**年**月**日,你給趙有財打電話,晚上定一桌酒宴。可你壓根就沒有到場。而到場的是你老婆帶著她的一些同事去的。難道這也能算是公款吃喝嗎?蔡遠,你是不是覺得你這個鎮黨委辦公室主任權力很大啊,只要你一簽字,該你自己花錢的酒宴也成了公款報銷?你是不是太過分了?”
紀光廉接著又要再列舉,蔡遠狼狽不堪地道:“你別說了,我都認了。這些錢我自己掏。”
紀光廉讓田政又給了蔡遠一摞複印好的餐費單子,道:“這些餐費是你自己要掏錢還的,單子都已經複印好了,你可以留作憑證。我只給你兩天時間,兩天之後,你要一分不少地把錢都交到我這裡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