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1 章 鋼鐵之軀(14)
第171章鋼鐵之軀(14)
窗外的玫瑰進入了盛花期,奼紫嫣紅,開到荼蘼。
瑪莎很喜歡,她從倉庫中淘出了經年不用的花瓶,洗刷乾淨,灌水插花,在每個重要的空間都放了一束花。
餐桌上擺了黃玫瑰,她認為黃色是奶酪、麵包、玉米乃至大地的顏色,很適合放在廚房與客廳的交接處,既能柔和氛圍,又能溫暖脾胃。
克拉克的臥室被放了一束白玫瑰,她希望他即使進入了一個相對複雜的生活環境,也能保持高尚的品格和正直善良的一面。
而在夫妻主臥中,她放上了紅玫瑰,她說,這讓她回憶起了喬納森求婚的那個冬夜。
“已經過去22年了,可我始終記得。一束玫瑰,一枚鑽戒,他的頭髮凍到結冰,在餐廳外等我到深夜。那個時候,冬日的玫瑰特別昂貴,但他買了99朵。”
“我當時對自己說,就是他了,瑪莎,他愛你,正好你也愛他。”
瑪莎說著過去的故事,將一束粉玫瑰放在閣樓的書桌上。佈置完畢,她對比了一遍空間配色,滿意得不行。
“粉色柔和,很適合裝點你的臥室。”瑪莎笑道,伸手撫摸阿薩思的長髮,“你就像黃金與白銀的結合體,阿薩思。有著金屬的冷感和貴重感,也有著兵器的鋒利和血腥氣,讓人覺得疏離又捉摸不透……”
“粉玫瑰很好,讓你變得‘暖和’了一些。”
是嗎?
阿薩思看向花,那與rmB差不多的粉色果然讓她心頭一暖,甚至還想多收集一點。
如此,何不讓花開得更猛些?
有她住在農場長年累月地吸收自然能量,這一整片土地都會變得異常肥沃,種花幾乎能常開不敗。
瑪莎熱愛生活又有藝術品位,那她就送她一片花海。
只是她沒想到,肯特一家用不了那麼多花。前後不過一週,肯特農場又對外談了一筆生意,那就是賣花。
別說,賣玫瑰可比賣玉米值錢多了。
在1997年的美國批發市場上,普通品質的玫瑰一打12支,價格通常在5到10美元之間,高端品質能達到每打15至20美元,在特殊節日能賣更高。
因此,哪怕商人壓價,肯特家的玫瑰也不會低於一打10美元,它們的品質實在是太好了,而商人若想繼續合作,第一筆交易就不能讓花農太吃虧。
商人:“我願意出15美元一打的價格,都賣給我吧。”
喬納森:“可我們不能保證每年都有玫瑰的供給。”
“沒關係,肯特先生。”那位商人一笑,拿出一張名片,“只要你家的玫瑰開了花,你能第一時間與我交易就行了。”
名片顯示,這位“花商”是韋恩集團採購部的負責人之一,專為韋恩解決一些私人物品的採購。只是,一個大集團的員工怎麼會來堪薩斯州買玫瑰呢?
喬納森:“韋恩?”
商人點頭:“我想你能理解,布魯斯·韋恩——我的頂頭上司,他有大量的女伴。他每天要送出一卡車的鮮花,每一輛豪車的後備箱都得備著一束,方便他隨時哄女伴開心。所以,最近玫瑰有點不夠用了。”
喬納森:……
不理解但尊重,感謝花花公子養活他一家。
商人帶走了花,喬納森又收穫了三萬多美金。大抵是最近三個月一直在進錢,還進得又多又厚又不真實,他捧著錢一陣恍惚。
“瑪莎,又是3萬美金,算上玉米地的兩次成熟和生牛乳的額外收入……我們已經有了10萬美金?”
瑪莎驚呆了,旋即又很開心:“可以給兩個孩子漲點零花錢了!”
說漲就漲,每週多個10美元,肯特一家寵孩子是不帶猶豫的。
之後,肯特夫婦前往東邊的農場挑選牛犢和羔羊,而克拉克則帶著阿薩思去西邊的集市挑牧羊犬。父母交代的任務,他至少購入兩隻。
克拉克有點發愁,他不知道該怎麼挑狗,誰知這算是舞到阿薩思的舒適區了。
她說:“挑那隻讓你感覺最有食慾的。”
掠食者的本能不會騙人,她愛吃的也是健康強壯血氣旺盛的動物。能讓她有食慾,說明這動物體質很不錯。
克拉克:……
兩人下了公交車,一個去了邊牧市集,一個去了種子市場,約好兩小時後車站見。
克拉克在一堆幼犬的嗷嗷聲中犯了難,阿薩思在瓜果蔬菜裡挑花了眼。前者買下了兩隻半大的邊牧,後者購入了一籃種子。
待回到農場,克拉克牽著洛克,帶著兩隻邊牧熟悉環境。而阿薩思從倉庫打包了一堆農具,繞到肯特家背後開始犁地,再在空蕩蕩的地方埋下種子。
離遠一些,她打算種上果樹。等龍窩被植被包圍,四野長成“森林”一片,那它會變得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