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肝媽 作品

第 79 章 魔戒(6)


 守著一座森林,阿薩思開始了無數次起飛、間接性墜落的日常。

 從遲鈍到靈敏?()16?#?#??()?(),

 從僵硬到適應,從生疏到熟練。

 她很清楚()?(),

 想要掌握一門技術的前提是通過大量的練習、持續不斷的使用和經驗教訓的積累。

 為此()?(),

 她暫停了奔跑與潛泳的鍛鍊()?(),

 一心專注于飛行的實踐。

 她暫時“忘記”了身為恐龍的事實,只當自己是一隻剛破殼的雛鳥,如何起躍、浮空、振翅、抓握,她一點點起步,跟著不同的鳥學。

 在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阿薩思學習鳥、追逐鳥、捕捉鳥。

 她幾乎不再進食別的獵物,只以各種鳥類為食,企圖利用飢餓逼迫自己成長。可她錯了,達成質變後的身體不易飢餓,對血肉的需求少,對能量的渴望多。

 往往一天日照、一場風暴、一次雷擊,以及“第二視角”中亂舞的輻射直擊身體,就足以填補所需。生物的血肉反而成了調味品,能幫她解饞,卻無法飽腹。

 不過,解饞即可。

 她習慣了血肉的滋味,不吃總覺得少了些什麼。

 鳥類羽毛太多,扒得費勁,但味道不錯。它們與翼龍一樣骨硬肉少,可吃的量多了,阿薩思慢慢了解了鳥的構造,也找到了它們飛得又穩又快的原因——

 簡言之,就是把翅膀當爪子用,爪子能做的事,讓翅膀也試試。用得多了,翅膀就會變得結實又輕盈,而不是像她現階段的一樣鬆散又笨重。

 沒辦法,她有30噸重,翅膀不行就飛不動了。往後她的體型只會更大,難道每一次進化過後都得重新學一遍飛嗎?

 呵,對手可不會給她時間,她得把“飛”刻進骨子裡。

 為了達成“輕”的目標,阿薩思每一天有大半時間呆在天上,不曾落地。但沒多久,她又會因為追捕鳥類而砸進地裡。

 反覆的失敗、持續的受傷,阿薩思終於學會了貼地飛行、乘風滯空的本事。

 可鳥類的飛行天賦太強大,遠非持續練習能超越,時至今日,她依然無法活捉飛行中的鷹和隼,一直處於被它們遛的狀態。

 好在她會模仿,在與它們的追擊戰中,她逐漸學會了鷹和隼的飛行習慣、狩獵手法。

 末了,“便宜徒弟”抓到了“倒黴師父”。

 待飛行能力進一步加強後,阿薩思恢復了以往的食譜。

 某日,她狩獵巖地山羊時突然開竅,莫名明白了擁有制空權的可怕。

 彼時,羊群在山地狂奔,拼盡全力衝向森林,只為躲避掠食者的追殺。可無論它們怎麼奔跑、如何調轉方向、不斷分流隊形,也依然逃不過高空俯視的眼睛。

 對阿薩思來說,山羊跑出幾百米和幾千米都沒有差別,它們依舊在地上,仍存於版圖中,根本沒逃出她的狩獵範圍。

 她只消一個轉身,調整角度向下俯衝,就沒有獵物能逃過她的追捕。尤其是當她一爪抓住獵物,將它帶上高空往下丟時,即使是強大的掠食者,在遇上她後也毫無反抗之力。

 由此,她懂得了飛行不單

 單是一項能力()?(),

 也絕不是比速度、走直線、縮短前進時間的所謂捷徑。

 它更多的是一種霸權()?(),

 是天空單位對陸地生物的降維打擊。

 只要她想♀()♀[(.)]9♀$?$?♀()?(),

 她完全能肆意攻擊、毀滅一切()?(),

 於她不過是事後拍拍翅膀飛走,換個地方狩獵,可對於陸地生物來說卻是致命打擊,或會生靈塗炭。

 這麼一想,被飛船創死的巨龍還真是一種恐怖的生物……

 大噸位、有戰力、會飛行,可大概是它死得太窩囊了,給了阿薩思揮之不去的“脆皮”感,讓她沒把巨龍的戰力放在心上。

 但當她逐漸成為巨龍,理解了巨龍的強勢,她才真正領悟到——坎庫斯死得是真憋屈!難怪死不瞑目,換她也一樣!

 試想,天空之下皆是大地與海洋,天空無限延展、包羅萬象,任何人事物都逃不過天空的包圍,只要坎庫斯是天空之王,它就是絕對的霸主,誰也殺不死它。

 但它被砸死了。

 死在了它最得意的時候。

 阿薩思:……


 她最大的優點就是善於從別人的悲劇裡吸取教訓。

 有了坎庫斯這個前車之鑑,阿薩思可不想成為後事之師。因此,她並沒有因為成為“海陸空三棲王者”而驕傲自滿,反而更謹慎地躲藏起來,抹去了所有痕跡。

 她記得“命定之人”的提醒,也記得“矮石墩”的戒備,要是沒猜錯,類似坎庫斯一樣的巨龍十分可怕,就連幼龍也能讓他們提高警惕。

 他們或許會因為一時糊塗而放了她,卻不會與她長久地和平共處。

 為了防止下一個掠食者的長成,所有被巨龍欺壓過又有能力獵龍的族群都會聯合起來,為消滅巨龍而出力。

 很不幸,她是下一頭巨龍。

 而關於她是巨龍的消息多半已經傳出,既如此,一個固定的棲息地就顯得不那麼重要了。

 她離開了森林。

 *

 矮人與人類的戰爭持續了兩個月,以矮人的勝利告終。

 龍穴的寶藏被矮人分批運回孤山,而龍鱗與龍蛋則被送往地下國度鍛造。他們進入了被坎庫斯佔領的山脈,找到了一整片“湖”的金子。

 矮人們興奮地在金子中翻滾,再圈地開鑿,把所有黃金送進矮人的庫藏。

 他們與人類保持著同樣的觀念,認為黃金增多象徵著實力和國力的增強。大抵是覺得超越了精靈一大截,心裡藏不住事的矮人立刻秀到了精靈面前,他們本以為會收穫精靈的羨慕,結果被潑了一盆冷水。

 無法,精靈是永生的物種,他們活得太久,實在不理解矮人對物慾的執著。

 孤山之下長湖鎮,是人類聚居之地,也是多方貿易的場所。

 萊戈拉斯與精靈衛隊同行,帶來了密林的果蔬和草藥,與人類交換布匹、種子和罕見的木頭。

 以物換物的交易進行得很順利,精靈不常來、不逗留,交易一結束便準備折返,不料在這時遇到了凱旋而歸的矮人,他們來喝酒。

 一個照面,兩廂對視,三句話起,四方惱火。

 矮人:“你們精靈一定是沒有找到龍穴,才放棄了龍穴的財寶。不然,你只要看上一眼,就會想方設法地得到它。”

 萊戈拉斯:“得到它有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