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 章 血蘭花(8)
阿薩思沒有處理排洩物的習慣。
她自幼長在生態箱裡,現成的鏟屎官是輪班的研究員。後來,她生活在舊區的電網籠中,處理者就變成了互利的動物、湍急的流水,以及老熟人蘇珊。
而等她進入亞馬遜,這地大得哪兒都能當廁所,不僅土壤需要肥沃、生物需要養活,就連土著都上趕著盤磨。
她向來無需在這方面費心,一來是不會處理,二來是總有人處理,三來是她覺得沒必要處理。
作為強大的食肉龍,她有什麼可怕的?
成長到她這個地步,她並不在意自己的行蹤被誰發現、被誰跟蹤,大不了打一架嘛。
所幸,阿薩思雖有自傲和大意的時候,但她總體上是個謹慎又小心的掠食者。
為防意外,她在熱河一帶偽裝前行,鱗甲近乎與森林同色;為防背刺,她降低體溫避開巨蟒的熱成像,主打一個“潛龍勿用,暗爪傷蛇”。
間或,她在遇到河流時會下潛,順水而走。由於流水散味,亞馬遜的河道又四通八達——所以,綠蟒總在水域附近失去追殺她的方向。
遍尋不見,綠蟒的搜索圈一直在外擴。
卻不知阿薩思夠膽,她非但沒遠離熱河還一層層往裡深入,陰差陽錯地,她與綠蟒背道而馳,二者間的距離只有在她吃過蟒蛇後才能拉近幾分。
沒辦法,亞馬遜實在太大了,即使只圈了熱河地帶,其涵蓋的範圍也大得離譜。
阿薩思沒有固定的打窩地點,綠蟒也不知道恐龍的捕食習慣,直到它回過味來,發現要往蛇球所在的方位找,不巧已經晚了。
原因無他,蟄伏在熱河深處的綠蟒也是一條雌蛇,它正值“壯年”又四處遊走,散發的體味自然會吸引千里迢迢趕來的雄蛇。
雨林的繁殖季總是忙碌,而野獸更容易屈從本能的慾望。於是在熱河的邊緣地帶,又一個巨大的蛇球在溫水中成型,綠蟒暫時放棄了目標。
與此同時,進入熱河內域的阿薩思終於啃到了第三個蛇球,也終於尋到了第二條98英尺左右的巨蟒。
她發現,越接近熱河深處,巨蟒的數量越少,但蛇球的體積更大,巨蟒互吃的現象也更嚴重。一路行來,她已經不止一次吃到“蟒中蟒”了。
就像現在,蛇球活動不息、旋轉不止,一旦雌蛇因飢餓抬頭,總有一條倒黴雄蛇會葬在它的腹中,作為食物補充它的體力。
繁衍、爭奪、喪命,屬於巨蟒的雨季有著獨一份的血腥與殘忍。就像開在屍骸上的血蘭花,需要多少血肉的堆積才能澆灌出如此盛放的生命?
然而,這所有不可思議的一切都是大自然的常態,也是物競天擇的公平。
譬如今日,一物降一物,能量方守恆,猛毒五步之內必有解藥,它們也終將葬在她的爪牙之下。
阿薩思殺進了蛇球,一如虎豹衝向了鹿群。
熟能生巧,她宰殺巨蟒的技術已經爐火純青。一部分噸位不足、長度不夠的巨蟒幾乎被她秒殺,剩下的部分是難對付,但也不足為懼。
以阿薩思為中心,尚且存活的巨蟒不約而同地掛上她的身體,企圖憑重量和絞殺力將她擊敗。()?()
可惜這招她太熟悉了,之前被她幹掉的兩個蛇球不也用過同樣的方法嗎?()?()
只能說巨蟒的殺手鐧實在不多,翻來覆去就那幾樣,她早就能從容應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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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阿薩思依舊是持久戰的勝者,她幹掉了所有巨蟒,獨霸一整片河谷的血蘭,只剩下“吃”這一件事。()?()
開吃自然要挑最好的,她對最大的蟒下了嘴。再想到肉會變質,花卻不會,她決定把血蘭放到最後吃,先啃肉再說。
如是又過一週,她留下一河谷的殘骸離開了。
大抵是幹掉了兩條大蟒給的勇氣,阿薩思不再糾結危險與否,而是打算去熱河一探究竟。
原本她以為此路多艱,必將苦難重重。奇的是,她一路走去出奇得順遂,居然沒遇到什麼巨蟒,只看到開在熱河兩側的大量血蘭。
或許亞馬遜的“肥力”養不起太多的超級個體,又或許大自然有其調節平衡、遏制掠食者數量的能力,總之,除卻那三個蛇球和兩條98英尺的巨蟒,阿薩思在熱河行走了兩日都沒碰到蛇,全靠血蘭花充飢。
涉水而過,她發現水的溫度又變高了。
待進入內域,河流的水逐漸滾燙,有“白霧”從水面升起,遮掩了她的視線。
因皮厚肉糙,滾燙的熱水傷不了她。阿薩思四下走動,沒找到任何活物,只在熱流匯聚的盡頭找到了一個巨大深邃的洞穴。
藉著微光向裡看去,就見豔麗的血蘭花開滿了洞穴的壁面。它們挨在一起、枝葉糾纏,每一朵都長得格外碩大,體積是生長在外界的血蘭花的兩倍。
藥香濃郁,引得她往裡走了幾步。
但她到底謹慎,沒有立刻入內,只是俯身輕嗅洞中的氣息,想試探裡頭有無掠食者。
可這洞穴似乎是空的,她只能聽到下方的風聲和水流的響動……她不禁朝裡低吼了一聲,結果只聽見吼聲的迴響,沒聽到別的回應。
要下去嗎?裡頭似乎沒有活物。
洞穴是深,但下去的通道並非垂直,而是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