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肝媽 作品

狂暴龍(6)

對野獸來說,人類的血肉是什麼味道?




阿薩思不願思考這個問題,可她的本能已經給出了答覆,是肉質軟嫩,是富含鹽分,是營養豐富,更是主餐首選。




是的,從掠食者的角度看,人類可以作為主食。




他們沒有鋒利的爪牙和堅硬的表皮,沒有靈敏的反應和強大的力量,甚至連逃命的速度都慢到稀爛,簡直易於捕捉。




假如失去了那一身工具和武器,他們的處境只會比羊羔還不如。畢竟,羊羔比不上人類多脂多鹽,也比不上人類數量眾多。




掠食者抓住一隻羊就只是得到了一隻羊,可逮住一個人卻意味著逮住了一大串來救人的人,吃哪個更容易填飽肚子,它們想不到嗎?




就像昨晚,她傷了一個就引來了一大片。如果她只是一隻野獸,那麼她一定會把這個捕食技巧刻入骨髓,並且只針對人類施行。




但她不是,她不是純粹的野獸。




即使人血淌過她的咽喉,溫暖了她的胃袋;即使碎肉掛上她的齒縫,骨渣在舌間翻滾;即使本能叫囂著想要更多,催促她撲向下一個——




可在合金門打開的那刻,她心中的獸性就像“她”的影像一樣碎裂了。




她厭惡自己為了一口吃的就失智的做法,更噁心自己被□□支配、甘於墮落的樣子。




她的意志不該被這一身皮囊奴役,她要控制它,而不是被它控制!




於是醒來就是一陣狂嘔,哪怕吐不出什麼東西。




她發現,無論人類多麼美味鮮嫩,但在她的靈魂食譜上似乎是不可觸碰的禁忌。她不知道這種禁忌感從何而來,她只知道人類是一種“不到萬不得已不能吃”的食物,但凡吃上一口她都想把胃袋吐出來洗一遍,洗完了翻個面再搓一遍。




“嘔!”




她在生態箱裡吐得昏天黑地,對送進來的食物都表現得興致缺缺。




外頭的研究員摸不著頭腦,只能謹慎地把她扒出來再做一遍檢查,然後得出了各不相同的結論,關鍵是每個結論都挺有道理。




“昨晚注射的麻醉劑量太大了,它的身體還沒有恢復。人在麻醉清醒後的六小時裡不可進食,估計恐龍也是一樣的。”




“不,是它的消化能力不強,第一次進食不該吃的東西吃壞了肚子。”




“聽著,它的胃連骨頭都能消化,它的食譜上就不存在‘不該吃的東西’。之所以會嘔吐,主要是昨天的倒黴蛋剛除過體毛還塗了身體乳!它吃了一塊被化學劑醃製過的肉能不吐嗎?”




眾人發出了受不了的聲音,又趕緊問起了身體乳的品牌。既然幼龍對這個味道接受不良,想必以後也不會再咬有著同款氣味的人類了吧?




說白了,他們在努布拉島工作,養的還是暴虐霸王龍這種“究極生物”,同事之間哪還有什麼同伴愛可言,保命才是第一。




兩隻幼龍都傷過人了,也都記住了人血的味道,可公司不僅不會擊斃它們,還會好吃好喝地供養它們。人命低微,資產至上,在接下來漫長的十年裡他們只能自求多福。




“上帝,希望侏羅紀公園再開的那天我還活著。”研究員開始祈禱。




僱傭兵笑了:“也只有這時候你們這群科學瘋子才會相信上帝。”




常年在刀口舔血的僱傭兵不理解,既然這群弱雞這麼怕死,為什麼還要養育世界上最兇殘的生物,早點離開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