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磕 作品
第三百四十六章:人
這一份制度方案是周瑜收集整理了許多大企業、研發機構、家族企業、跨國企業、資本巨頭以及前世某些優秀企業的制度,綜合對比考量之後草擬出來的。
也幸虧這個世界的大夏聯邦也是在大發展的蠻荒生長過程中,所以很多特殊的設定都能夠合法合規,或者還都是處於模糊,沒有被確定的地帶。
其中周瑜以自然人身份持有的股權比例為50.01%與擁有可繼承的一票決議權,是分開的兩個權利。
前者是代表周瑜可以拿取超過一半的股權分紅,而後者則是可以保證他這一系的企業控制權不被旁落。
乍一看,後者是前者的衍生,但並非如此。
而且考慮到以後自己會拿出很多跨時代技術,為了不讓這些技術都“送給”別人吃香喝辣,周瑜還能夠與普通技術員工一起參與員工持股計劃,在出資購股、獎勵股權和技術折股三種方式當中,用最正當的技術折股,換取分紅期權的虛擬股份。
而且在持股方式方面,未來公司體量跨越式增加時,工會需要首先進行股份回收和所有股東資質財產認定,而他本人的大部分資產並不在這個範圍之中。
或者說,這個制度並非是考慮、適配當前西蜀新科的規模,而是未雨綢繆,對十年之後的西蜀新科畫好了區域與方向。
同時,也是提前給這些管理層、技術核心人員戴上了一個危險報警裝置。
只要這些人的資產有異變,未來使用人工智能查詢到的時候,就能夠“有法可依”,而不是隻能捏著鼻子吃虧。
“當然,我並不需要大家現在就做出決定,我的想法是在九月中旬的時候,咱們管理層先達成一致,然後再開啟全體員工大會進行表決。
西蜀新科雖然從名義上是我周瑜一人獨資的私營企業,但是大家都清楚,這是那個時代被迫造就的畸形制度,而我的父親也願意抗下所有壓力,為了大傢伙可以安生工作,按勞分配,賺取應有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