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磕 作品
第十一章:一人制
周瑜也發現自己之前的安排有些太想當然,白天當孝子,晚上他還要負責守夜,明早還要繼續當一天孝子,等到後天送棺上山安葬之後,他才能睡。
沒有辦法,他是獨生子女,父輩血緣關係最近的姑母也還在拘留。
不過饒是如此,一切可以重來的話,周瑜也依然會將自己這位姑母送進去。
仗著血緣關係,胡作非為又不聽勸,這麼小的家業就開始亂來,以後做大了,還得了?
特別是在知曉西蜀新科的股權隱秘後,他更不願意其他人能插手進來。
在遺囑中,他才發現西蜀新科並沒有董事會,更沒有股東會,甚至沒有第二董事。
自己父親當年創業的時候,那是一個特殊環境,為了讓這群跟著出來的工友不會被可能存在的問題給影響到身份和家庭,成立的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這是一種另類的獨資公司,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並且該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不設股東會,自由的條件就是更嚴的監管,公司要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由大夏聯邦的官方會計師事務部門審計。
雖然這份財務會計報告不會被其他人知曉,也不需要像上市公司那樣進行公佈,但總歸是有單位可以知曉。
同時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唯一股東還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無法像其他有限責任公司那樣,公司破產,股東賺的彭滿缽滿。
這在現在看來,並不算什麼。但是在當初那個做私營企業都屬於很冒險的特殊時間,周勇軍這樣做就相當於是對這些工友說:“咱們一起出去找活路,出了事,我一個人扛!”
周瑜也認識到,正是這種義氣和敢承擔責任,工人們能沒有後顧之憂的工作,才是西蜀新科能夠在短短十幾年,從一個小廠走到如今這種規模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