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雷菲爾特卿 作品

第104章第八號當鋪的規矩(二更求月票)

 第八號當鋪的規矩:在沒有得到老闆允許‘交易’的情況下,任何人不能觸碰交易物,否則輕則靈魂損失,重則靈魂消散。

 用雅木茶的話來說就是,在這裡‘我的規矩就是規矩!’

 “把它給我!求您了!”

 夜梟又再次乞求起雅木茶。

 “可以給你使用.但你拿什麼交換呢?”

 雅木茶不為所動甚至還拿起了茶杯慢慢喝了起來。

 “任何東西都可以,什麼是你有的,但別人沒有的,越稀有價值越高。”

 “當然.一定要是你的東西才行,別人的東西不能做為交換物。”

 當鋪當鋪,任何東西都可以典當,可以是能力、可以是物品

 與某個電視劇的情況非常相似,但又不完全一樣。

 整個典當交易過程需要遵循‘等價交換’原則,只不過這個‘等價交換’的價值會有一定幅度,評估一個東西的價值完全取決於老闆。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典當方’即‘購買方’要認同,所以交換的內容不能是隨隨便便的東西,比如你拿路邊的一塊石頭和別人換寫輪眼這種離譜的事情就做不到。

 另外雙方交易必須出於自願原則,任何使用任何操縱、控制的方法在當鋪裡都會失效,當然用語言pua這項不在此列。

 一旦交易結束,對方就會永久失去那樣‘東西’。

 華石鬥郎是念能力‘二重身’就是這樣被‘拿’走的。

 對方要是反悔也可以拿出同等價值的東西重新交易,前提是找到第八號當鋪,並徵得第八號當鋪的老闆同意。

 嚴格的說這並不是一項戰鬥能力,不過做為輔助能力絕對是潛力巨大,與雅木茶的替身紅色異端一樣都屬於成長型。

 “越稀有.價值越高.?!”

 夜梟喃喃自語著,他實在想不到自己有什麼可以用來交易的。

 錢?

 對方肯定不需要。

 ‘怎麼辦?怎麼辦?我該怎麼辦?’

 ‘不想死,我還不想死啊。’

 夜梟那不算聰明的大腦飛速運轉著。

 ‘對了!’

 ‘我有一樣東西是別人沒有的!’

 “只要能夠活下去,我願意我願意交易我的念能力!”

 伴隨著夜梟的聲音落下,只見他的身體裡‘嗖’的一聲飛出一團散發著白色毫光的東西,落在雅木茶的面前。

 “讓我看看.讓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