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第八號當鋪的規矩(二更求月票)
第八號當鋪的規矩:在沒有得到老闆允許‘交易’的情況下,任何人不能觸碰交易物,否則輕則靈魂損失,重則靈魂消散。
用雅木茶的話來說就是,在這裡‘我的規矩就是規矩!’
“把它給我!求您了!”
夜梟又再次乞求起雅木茶。
“可以給你使用.但你拿什麼交換呢?”
雅木茶不為所動甚至還拿起了茶杯慢慢喝了起來。
“任何東西都可以,什麼是你有的,但別人沒有的,越稀有價值越高。”
“當然.一定要是你的東西才行,別人的東西不能做為交換物。”
當鋪當鋪,任何東西都可以典當,可以是能力、可以是物品
與某個電視劇的情況非常相似,但又不完全一樣。
整個典當交易過程需要遵循‘等價交換’原則,只不過這個‘等價交換’的價值會有一定幅度,評估一個東西的價值完全取決於老闆。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典當方’即‘購買方’要認同,所以交換的內容不能是隨隨便便的東西,比如你拿路邊的一塊石頭和別人換寫輪眼這種離譜的事情就做不到。
另外雙方交易必須出於自願原則,任何使用任何操縱、控制的方法在當鋪裡都會失效,當然用語言pua這項不在此列。
一旦交易結束,對方就會永久失去那樣‘東西’。
華石鬥郎是念能力‘二重身’就是這樣被‘拿’走的。
對方要是反悔也可以拿出同等價值的東西重新交易,前提是找到第八號當鋪,並徵得第八號當鋪的老闆同意。
嚴格的說這並不是一項戰鬥能力,不過做為輔助能力絕對是潛力巨大,與雅木茶的替身紅色異端一樣都屬於成長型。
“越稀有.價值越高.?!”
夜梟喃喃自語著,他實在想不到自己有什麼可以用來交易的。
錢?
對方肯定不需要。
‘怎麼辦?怎麼辦?我該怎麼辦?’
‘不想死,我還不想死啊。’
夜梟那不算聰明的大腦飛速運轉著。
‘對了!’
‘我有一樣東西是別人沒有的!’
“只要能夠活下去,我願意我願意交易我的念能力!”
伴隨著夜梟的聲音落下,只見他的身體裡‘嗖’的一聲飛出一團散發著白色毫光的東西,落在雅木茶的面前。
“讓我看看.讓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