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向前衝 作品

177.靠繼承遺產成為最強


 共元交修契約,其實就是共享契約的一種,只不過,在超凡的世界,並非什麼都可以共享的。

 如果共享雙方實力差距太大,他們的能量也好,能力也罷,還有其它的東西,都很難達成真正共享,總有一方會吃虧。

 所以,共享契約就形成了一個大類,下面很多分支,每種分支能產生的效力也有強有弱。

 某些共享契約,說是共享,可真較真的話,跟不平等條約沒什麼兩樣!

 比如太二和滕六三人、廣成子、伊邪那美、瑪麗、天城雪子等人簽訂的契約,就是“幼兒園”級別的共享契約。

 掛著共享的名頭,卻是太二身兼老師、父母、老闆多項只能,百分百管著滕六他們。

 而共享交修契約就不一樣了,這是一種相當高級的契約,契約雙方——千年蟲和太二的地位,處於薛定諤的貓狀態。

 會這麼形容,是因為雙方的地位並不固定,基本上,誰發起某種行動,誰便可以主導某種行動。

 換句話說,就是誰心思活絡,先搞小動作,誰就能把握到主動權,當然,這種主動權並不是永遠的,一旦被“指揮”的一方反應過來,那麼主動權便技術了,雙方的關係開始重新計算。

 現在千年蟲借太二的名義使用太二的靈之力,在共元交修契約之中就屬於合理的,理由?因為太二沒反對啊!

 要是太二不想讓千年蟲使用自己的靈之力,只需要靈體出來“吱一聲”便可,而太二不反對,契約的力量就會站在千年蟲一邊。

 至於太二的靈之力,太二都沒“吱聲”,它們就更沒有意見了。

 不過,光是封鎖命夜界,用處並不大。

 這樣最多能讓系統一方暫時“忘”了命夜界,也就是不管太二等人和系統一方的人在命夜界怎麼折騰,這段時間、空間、維度、歷史都不會記錄在諸天萬界中,但命夜界內的戰鬥,還是需要太二等人和系統一方的人來打,任何命夜界之外的人,均無法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