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雨竹 作品

第十四章 我帶他走

 潘筠心情好好,又從袋子裡拿出兩個包子來,一人給了他們一個,自己也拿了一個,和他們兩個坐在幾根柴上聊天。

 “這裡怎麼只有你在?”

 小花,實際上叫小華的孩子道:“只有我跑回來了,他們不知躲在哪裡,可能也被趕出城去了。”

 從小華這裡得知,前幾天就有衙役通知他們這些乞討的人離開縣城,至少一個月內不能再進城。

 但沒人往心裡去。

 他們不在縣城乞討,出去哪裡能討到東西吃?

 所以沒人走。

 衙役通知了幾次,今天見他們還不走,就調了官兵將街上看得著的乞丐都往城外驅趕,還去他們往常住的破廟,破房子都搜了一遍。

 小華是動作快,身軀靈活,看情況不對就哧溜跑到這個巷子。

 這個巷子深,他們往常也不住這裡的,只有被人追趕,躲不過的時候會在巷子裡亂轉,然後躲到這裡來。

 這裡木柴多,只要他們躲進去不發出動靜,總能逃脫,久而久之,這裡就成了小孩們的避難所,連大乞丐們都不知道的。

 也就潘筠和他們一樣大,又大方的分包子給他吃,小華才肯告訴她的。

 潘筠點了點頭,指著小孩問,“你叫他切切?”

 “他說他叫切兒。”

 一旁的小孩著急道:“鍥兒,我叫鍥兒。”

 “對對對,你叫切切。”小華敷衍的點頭。

 雖然音對了,但小孩總覺得不太對,有些委屈的看向潘筠。

 潘筠若有所思,問道:“你知道他是從哪兒來的嗎?”

 “他是從人販子手裡逃出來的,”這個並不是秘密,小華道:“過年前,官府在牆洞附近抓人販子,他趁亂跑出來的。”

 “他既然是被人販子拐賣的,怎麼不送去官府?通過官府,他或許能找到父母。”

 小華搖頭:“三爺爺帶他去了,說不好,官府裡是有人在找孩子,但看樣子不像是要好好帶他回家的,就又帶回來了。”

 他看了一眼小孩,仰頭和潘筠道:“小姐,你是個好人,你願意要他嗎?你要願意就領他走吧。”

 潘筠就笑問他,“我要是不願意呢?”

 小華嘆息一聲道:“你不願意,那我就帶他走,我已經找好下家了。銅鑼巷的張家沒有兒子,他們一直想收我做兒子,以前我不願意,但現在活不下去了,所以我要去給他們家做兒子。”

 他道:“你不願意帶他走,那我就帶他去做我弟弟,以後我把飯食分他一半,再和張爹張娘多磕頭,他們肯定會答應的。”

 潘筠低頭仔細看他,真的帶這孩子過去,張家未必還願意收養他,畢竟,這個叫鍥兒的孩子比他好看,還比他年紀小。

 如果張家只要一個兒子,一定會選擇年紀更小,又更好看的。

 不過她沒說出口,而是笑道:“他長大了知道,一定會很感激你的。”

 她扭頭看了一眼懵懂無知的小孩,道:“我帶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