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王孟伯仲 作品

第六百九十八章 準備接收倖存者

 (別問我具體多少或者這些東西到底數據對不對,我要是能說得對了還確信無誤,那哥們也就不寫小說了,這些數據就圖一樂。)

 “各項物資能源,足以接收中南半島倖存者。”

 物資能源清查結束,驗證可行性完畢,之後便是研究社會、行政等領域接收可行性。

 會議是被同盟首領會議逼出來的,在同盟打算對南部動兵之前,如何接收其他地區倖存者,又或者如何與其他地區倖存者交流,還只需要徐圖緩進。而在決議動兵之後,立刻派出最後核查的偵查人員,是否接收、如何接收倖存者,就成了華夏必須立刻決斷之事。

 不然的話,等兔族偵查先到,查探到當地倖存人族,再三日後大軍壓境,法術過處,怎留情面?

 若到那時,若不撕破臉皮,最好的辦法就是李儉當著眾妖獸的面,說這些倖存者都是人族,讓眾妖獸賣他個面子,將這些倖存者劃入華夏人族,再取部分領土幸留殘喘。

 從結果來看,這樣做和直接接收區別好像不大。但考慮到靈山豬族面對其它豬族,尚且沒有“賣個面子”要收它們進本族的意思,若是人族率先為之,眾妖獸是否心中起疑,可就另說了。

 歸根到底,華夏人族可不打算在救中南半島人族的時候,把自己反倒陷進去。若要救落水者,總要先保障救人者的安全。

 一樣樣可行性在會議中流水般提出驗證結果,李儉旁聽得聚精會神。如果是正常會議,這些可行性驗證應該在會前完成工作,會上只需要統一報告,說清楚到底行還是不行。但是妖獸動兵事出突然,就算各部門都曾在常態工作中做

過初步驗證,此時還要當眾過一遍,又算是驗了可行性,也算是通過審查。

 “各項事務可行性均驗證通過,接收中南半島殘存倖存者可行。”

 “在保障華夏人族不受妖獸威脅的前提下,同意接收倖存者的,請表決。”

 李儉眼前亮起三個按鈕,右手搓動,把“同意”點了。

 不多時,會議跳出語音播報:“表決同意超過應到場三分之二,表決通過。”

 “計劃擬定與會議同步進行,表決同意接收倖存者,請有關部門立刻在會上提供擬定計劃簡要。”主持轉向一側,坐在下首的中年男性離開座位,到旁側開小門,向外招手,十來秒鐘時間,便有一沓稿紙入手。

 若無其事地入座,調整麥克風,向與會人員報告草擬的計劃簡要。

 計劃以先手、暗中行動為優,以後手、被迫暴露為劣,亦有潛伏起來,靜等中南半島倖存者向華夏人族尋求援助的計劃——這就有些不太人道了,和接受倖存者的主張不太一致。

 快速簡捷地做了幾輪表決,最後留一份簡要在臺面上。

 計劃大體內容很好理解。人族偵查趕在兔族偵查之前查清中南半島當前狀態,以當地倖存者存活狀態為優先,根據偵查結果規劃具體接洽措施。花一天時間搞清楚當地倖存者更傾向搬遷還是留在本地——這一步將會以信息煙霧彈形勢,使倖存者故土難離情結聊勝於無——針對搬遷和留置兩類人群,設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