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王孟伯仲 作品
第四百五十一章 要挑選手,還得先確認裁判
這還是在場的妖獸第一次提出要限制參賽選手數量上限,比起之前只討論怎麼比賽,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
一眾大族聽了,反應十分平淡,倒是中小種族有些震動。
百名金丹對大族來說九牛一毛——人族算是暴兵比較離譜的,主要是人在金丹之下就能利用智能有針對性地修煉,大多數資源都在出蠻古人留下的信息用到了實處,才讓人族幾乎“隨隨便便”就能暴出幾千金丹——一般妖獸大族佔據著靈石礦,雖然不能像人族築基期那樣,讓自家的築基期主動吸收靈材中靈機、主動修煉、主動突破,可在資源增幅下,大族的金丹誕生率也頗為恐怖。
中小種族就不一樣了,雖說能在靈山礦區成為“中小種族”的族群,起碼在靈山礦區有一席之地,或多或少每個月也能分潤不少靈石,但比起大族那樣狂放的資源投入,小族便往往只能像滴灌似地培養金丹苗子。
在這種情形下,又如何要拿出上百名金丹,參加可能會打的大敗虧輸的比賽?
可若是不拿出上百名金丹,這場比賽又勢必會變成大族再次攫取小族利益的機會。那麼,這場看起來很有希望的反魔族同盟,又成了和過去一樣的活動,不過是把附庸契約寫成了一場比賽罷了。
這些族群的代表一瞬間活躍起來,但又想起自己正坐在圈子的外圍,中間的大妖連看都不會看自己一眼,反倒是大妖們帶來的親信感覺到外圈的騷動,一個個緩緩起身,向身後投來告誡的目光,似乎要記住每一個唐突生事的小族,便又安安穩穩地坐下了,只是頭比剛才埋得更低,眼睛看著身下的地面,向大族的首領獻上自己的忠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