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王孟伯仲 作品

第三百四十一章 沒經費就是晴天霹靂

無論怎麼說,只要有人願意出錢,這件事終究是辦的下去的。

“不,我想說的是,由於這並非商業活動,而是我們在號召下作為代表支援西部建設的行動,所以這些事情都是我校自費。換句話說,不管有沒有錢,都得做。經費那是後面的事情,等哪邊立項下來了,我們就有經費,但絕不是在開頭就拿錢辦事。”張博學的表述無異於晴天霹靂。

有信念的人可以靠犧牲自己做事,但李儉不能保證新星大學平西分校機構裡的所有人都具備犧牲自己完成事業的信念——如果一個極端人類至上者對人的複雜性做不到這樣基本的認知,那隻能建議回退到小學重新就讀。

越是龐大的組織,越是需要做成偉大的事業,對物質的要求就越龐大、精細。一個人想要開荒,哪怕是吃草喝汙水,都有可能幹成的那天。但一千個人哪怕是出門從城東到城西,沒有經費能有十分之一人按時就位,都得給組織者頒一個最佳領導獎。

沒經費還想搞教育?人家最有名的以無私奉獻為核心之一的女中都找當地要了兩千萬的啟動投資,完成建設的時候奔著上億元投資去了,末了還是公立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