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金丹期:公民和騎士
族群好,能產出的金丹就多;能產出的金丹期多,能簽訂金丹臣服的戰鬥力和創造力就多;戰鬥力和創造力多,就能讓自己過上長久可靠的優渥生活。
當然,受限於蠻古紀元血腥戰鬥的“文化”狀態,所謂優渥生活,大抵是不愁吃喝不怕戰死,而這對當時的“智能之士”來說,已經是頂尖的生活水準了。
譬如金丹期以下,無論是什麼種族,都不具備智慧,更談不上安全,也預判不了吃喝。它們是族群間戰鬥的炮灰,甚至是炮灰中的炮灰。
在蠻古紀元,雖然各族群之間都沒有產生當今人類所稱的國族認同,但基於種族的族別認同很理所應當地誕生了,作為陪伴誕生的,是擁有智能和戰鬥力的金丹才會具備的公民概念。
任何一個族群都可以被稱為國——這樣稱呼對第二紀元人族更方便,不過在蠻古紀元,一般就稱為某族——而金丹期才擁有成為“族群國家”的公民的天然權利。
沒到金丹期的族民沒有智慧,戰鬥力和創造力相對金丹期來說九牛一毛,天然地形成了對本族公民集體的“個體依附”。
這種依附對第二紀元人族來說,甚至有點抽象。
說它們不是奴隸吧,在金丹期面前,非金丹期連自身都不能保全,只是金丹期的玩物;說它們是奴隸吧,有些金丹期都懶得索要它們的勞動成果……
畢竟,對一些金丹期來說,只要有非金丹期能夠交出自己得到的食物,它們再找點對象玩玩,這也就夠了。什麼金丹期閒的沒事把所有自己接觸得到的非金丹期都玩一遍啊,逆水行舟不進則退,這戰鬥力早就掉得能被別族幹掉了吧。
非金丹期對金丹期來說實在太弱了,境界、法術、功法、智能多方面的壓制,讓非金丹期的所有產出和消耗對金丹期來說都像個笑話——反正是同族,留著還能提供未來戰鬥力,壓榨乾淨了都不見得有好處,那還是別折騰了。
非金丹期以集體無意識採取“個體依附”的方式,向本族中的金丹期集體無條件依附,而金丹期甚至不一定要……
什麼集體奴隸制,古希臘看了都得豎大拇指。
更別說這群集體奴隸中如果出了金丹就會自動躍升到“集體奴隸主”這邊,古希臘都不用豎大拇指了,上來點菸就完事了。
抽象吧?太抽象了,但不這麼搞的族群在蠻古紀元就沒有活得下來的。
往死裡壓榨同族的族群預期金丹無限接近於零,用不了幾代就會被周邊族群拿下。不接受新金丹臣服或者加入“集體奴隸主”的,實際戰鬥力比前者還糟糕,內耗都能把族群幹掉,更別說高強度外患了。
不搞奴隸制吧,金丹期們又不樂意——指望它們玩得少還行,畢竟還有戰鬥需求;指望它們完全不玩,那這境界不是白升了嗎?
於是,在蠻古紀元出現金丹期數千年後,能夠穩定存活的族群,竟都是以此形式維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