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峰 作品
第89章 土山下古墓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如果塌了來不及爬上去,那麼這個避難洞能救你一命。
我說的都是真的。
我還記得,2001年青銅峽市文管所搞第三次文物普查,當時文管所的人在永寧縣發現了一個很深的盜洞,25米深,上頭用草皮掩蓋了。
這條盜洞還沒打穿墓室,不過很快了,聽說差不到兩米。
上報,審批。
第四天,文物局下了保護西夏古墓,回填盜洞的任務。
文管所租了輛挖土機過來,結果還沒到地方,他們遠遠看到一輛吉普車慌慌張張的駛離了現場。
車上的就是盜墓賊。
沒攔住,吉普車跑了,文管所的人無能為力,他們通知派所後便開始了回填盜洞。
開始前,他們有大聲喊話,向洞內扔了幾塊磚頭,沒聽到有人回話後才開始填土。
哪曾想,還有兩哥們藏在了避難洞裡!沒敢出來!
回填完後,派去所剛巧抓到了開吉普車逃跑的那夥人,那夥人這時才著急說:“還有兩個人在洞裡沒出來!”
事兒鬧大了。
為了找到這兩名盜墓賊,文管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當時挖了30多米深都沒看到人。
僅動用的土方就有14000多方!花了十幾萬!
事後看,這就是傻子行為。
兩人藏在12米深的避難洞內!
可他們卻指揮挖土機,從另一頭向下,挖了30多米深。
我這兩同行,本來能活下來,是硬生生被耗死了....
因為等待時間過長,耗幹了氧氣,窒息而亡。
肯定有人說,盜墓賊不值得同情,都是垃圾人,不值得救,死就死了。
是,我不反駁。
但你要麼乾脆別救!費了大功夫,花了那麼多錢,最後因為不瞭解,把兩人硬耗死了,這樣對?
後來>登了:“經過商討認定,涉及到的幾名人員不算瀆職,此次事件應當屬於意外事件。”
我不同意,就算到了現在,我也要為那兩名同行說句話。
這不是意外事件,這是文管所那三個人的瀆職!
他們不當回事兒,一個姓鄭,一個姓馬,一個姓趙。
盜墓賊的命也是人命,人命關天,為什麼一開始不當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