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彈劾李瑄,堂兄犯法
下午的時候,李瑄將姜度夫婦送回姜府,並告訴他們以後要常來。
天寶七載的中秋節,依舊很熱鬧,在晝夜不息的燈火中,興慶宮緩歌慢舞,李隆基暢飲美酒,好不快活。
只是楊玉環在明月之下,更加幽靜。
李瑄的《水調歌頭》已經成為宴會上必然的曲子。
直到四更天后,李瑄才帶著裴靈溪回到天水王府。
八月二十三日,朝會。
一如往常一樣,李瑄不疾不徐的聲音,響徹朝堂,代表著在文武百官心中的影響力。
中書門下事務,地方事務,日常事務,李瑄處理得遊刃有餘。
最後,李瑄向李隆基彙報遷民進展、常平新法進展後,退回自己的座位上。
“啟稟聖人,臣有本奏!”
就在高力士準備喊退朝的時候,刑部侍郎蕭隱之出班向李隆基一拜。
“蕭侍郎有何要事?”
李隆基讓蕭隱之直說。
朝廷事務,井井有條。讓李隆基對煩悶的朝堂失去興趣。
他認為自己已經掌控一切,哪怕不入朝堂,也可以歌舞昇平。
“回陛下,臣彈劾新安令李銙收受豪強賄賂,似與豪強勾結,阻撓新法推行。”
蕭隱之出列,是要彈劾一個縣令。
新安縣,屬於都畿之地的一個大縣,緊靠著洛陽。也是前往洛陽的必經之路。
文武百官面面相覷,想知道新安令的身份,竟然還敢在兩京之地,做出反抗新法的事情。
京畿和都畿,一直是監察最嚴格的地方。
有大臣想到什麼,心中陡然一驚。
特別是李霅、李季卿、李琦等人,面色大變。
“這還用問嗎?交由御史臺處理,先將新安令押回長安審訊。”
李隆基根本就沒看蕭隱之遞上來的奏摺,懶洋洋地下達政令。
不過是一個縣令而已,哪用大費周章,在朝堂上稟告。
天下的縣令數以千計,由吏部和宰相們商量著就行了。
“臣只是覺得難辦!”
蕭隱之並沒有退下,他向李隆基一拱手後,向李隆基稟告道:“因為新安令李銙是李相的堂兄。”
此言一出,一石激起千層浪。
從香案前到大殿門口,文武百官都來了精神。
這是駭人聽聞的消息。
因為李瑄一直被稱為“克己奉公”“大公無私”,是士人文人眼中一心圖變求強的宰相。
而李瑄一直磨刀霍霍,準備殺雞儆猴。
現李瑄的堂兄似乎犯法,百官想看李瑄如何處理這件事情。
稍有不慎,威望掃地,前功盡棄。
李銙,為李玼的兒子。
李玼為李適之的親兄長。
由於李適之是李象花甲之年才生下的兒子,現在李適之親兄弟都已經去世。
所以李適之對李銙、李粹等侄子頗為照顧。
李瑄封王,出將入相,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不僅僅親兄弟被提拔,堂兄弟也因此幸運。
如爭氣的李粹,已經是上郡太守。
李銙本來只是考核不及格的縣尉,現在卻成為大縣太守。
“蕭侍郎這是什麼話?難道因為新安令是李相的堂兄,就不去過問了嗎?你在朝堂上小題大做,這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