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葉凋謝 作品

第二百零五章 收復楊慎矜,我能殺死猛虎

三年多前,曲江柳岸。那時賀知章在世,與李白暢遊曲江,遭到李林甫的兒子李嶼索要詩歌。

當初的盧鉉不可一世,仗著李林甫撐腰亂咬人。還看不起一介白身的李瑄,使李瑄用“解把飛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諷刺。

短短三年,李瑄不僅成為聞名天下的英雄,還成為盧鉉的上司。

與其說造化弄人,不如說寧欺白鬚公,莫欺少年窮。

盧鉉被李瑄一句說得面色難堪,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他以依附李林甫而得名,只要李林甫一聲令下,不論對方官職多大,他都會悍然發動攻擊。

他知道李林甫會保他。

但眼前的人是李瑄,是他的靠山都棘手的人。

如果不敬,李瑄可以直接以“不敬上官”為由免去。

楊慎矜和周圍的官吏,也知道是怎麼回事。

李瑄的《詠柳》大名鼎鼎,是李瑄詩篇中罕見的諷刺詩,在長安流傳度很高。

諷刺的對象盧鉉,也在文人中聲名掃地。

甚至還有“莫為盧鉉”這樣的話,成為士人們的口頭禪。

盧鉉又不能不回答,他想了半天,支支吾吾地回道:“下官是……胡說的……”

“以後這種胡話就不要亂說了,我可是能殺死猛虎的!”

李瑄見盧鉉全無當日的趾高氣揚,不好多說什麼,只能意味深長地警告一聲。

這句話不僅讓盧鉉心中畏懼,也讓周圍的官吏心中一震。

“先帶我看你們最近審訊的結果。”

來到監牢後,李瑄沒第一時間見王忠嗣,他要弄清楚所有的脈絡。

在監牢內的一處房間,李瑄坐在榻上,三司官吏在下方站著。

由楊慎矜將一張張對王忠嗣的指證交給李瑄。

李瑄拿起這些指證,仔細翻越起來。

“以權謀私,任人唯親,貪汙受賄,縱兵劫掠這些先不談,待去湟水、太原取證。但這個叫江韜的鄉佐說五年前王忠嗣曾在銅人鄉騎馬撞死一孩童,然後揚長而去,這不就是一面之詞嗎?”

“類似的指證也是如此,為何這樣的指證,能擺放在我面前?”

李瑄將指證放在案上,讓三司和楊慎矜回答。

這些人羅織罪名,無所不用其極。

如果王忠嗣把所有罪責都攬下來,必然是死罪一條。

看看長安城外的東西南北,城裡的里巷坊市,都有人狀告王忠嗣,不是被搶奪財物,就是恃強凌弱。

彷彿王忠嗣一回到長安,就在城裡城外橫行霸道。

“大夫,鄉佐江韜親眼所見,而且那段時間,王忠嗣正在長安述職階段,銅人鄉確實有一名七歲孩童被馬匹撞死,撞人著逃之夭夭,但被當時輪值鄉佐的江韜看到。”

盧鉉站出來,看似有理有據地說道。

“呵呵!如果這都算罪證的話,我把你的書文找出,隨便挑選其上的一句話,就能將你處死。”

李瑄嗤笑一聲,對盧鉉很不客氣。

說到底還是一面之詞。長安近百萬人,五年了,鄉佐不告別人,偏偏狀告王忠嗣?

鄉佐雖然其一個鄉的管理者,但實際上就是里正。

大唐四戶為一鄰,五鄰為一保,五保為一里,五里為一鄉。

每一鄉都有鄉佐,但由五名里正輪值。

大唐一萬六千多個鄉,這樣可以減少一大批官吏,也省下以萬計的錢財。

缺點也很明顯,一個鄉很容易被地方大族把控。

“去把那叫江韜的人帶到御史臺。”

李瑄向御史臺的兵卒命令道。

同時,李瑄讓廖崢嶸帶著兩名親衛跟隨,防止他們做手腳。

這一舉讓眾官吏浮想,特別是御史臺的官吏,如坐針氈。

“聖人讓我們審問王忠嗣與太子奴僕是否有聯繫,而你們像是在羅織罪名一樣。王忠嗣回長安,真有這麼不堪嗎?”

“一定有人推波助瀾!這份指證,我一個個傳喚、審訊,如果有人行欲加之罪,我就彈劾他欺君之罪!”

供狀李瑄也不看了,將它們拍在案上。

盧鉉非常害怕,他知道這些罪證是因何而來。

就像在淮南羅織罪名時一樣,只要是懸而未決的案子,只要王忠嗣那段時間在長安,就都往他身上甩。

那些狀告王忠嗣者,也是經過御史臺官吏威逼利誘。

“羅”和“織”這兩個字,都是酷吏手段。只要想,製造罪名太容易了,但是經不起推敲。

“這些證狀可能是刁民妄言,可以不作數。”

盧鉉大汗淋漓,他不斷地看楊慎矜,希望楊慎矜說句話。

但楊慎矜像是沒看見盧鉉的眼神一樣,一雙眼睛只看天花板。

盧鉉只能自己告訴李瑄。

“王忠嗣雖不是節度使,但好歹曾為御史大夫,他還是聖人的養子,聖人罷免他的官職,但沒有不認這個兒子。吃了熊心豹子膽,敢誣告聖人的養子?刑部,這該是什麼罪責?”

李瑄反問一句話後,又向刑部員外郎問道。

“該杖五十,徒兩千裡。”

刑部員外郎向李瑄回道。

“只怕沒那麼簡單!一定有人指使他們,先將江韜叫過來,詢問一番。”

李瑄穩坐說道。

江韜就在長安,不一會兒,就被帶到御史臺。

得知李瑄任大夫後,江韜很驚懼,他只知道李瑄是大將軍,沒想到還會審案。

“你就是江韜!為什麼誣告王忠嗣撞死孩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