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5章 李綱治蜀
蜀地的成都府路、梓州路、利州路、夔州路,已經被尚書省調整為四川行省,但夔州路東面的一州二軍,則被劃歸為湖北行省,梓州路、夔州路的南面,則調整為黔中行省,延續了唐朝的黔中道之名。
利州路最先向新朝歸順,帶動著夔州等路也跟著歸順,但李綱受命為蜀中四路宣撫使,與袁朗等將領入蜀地後,發現蜀地也不平靜。
梓州路榮州以及富順監的鹽丁、鹽戶、鹽工造反,已經起事一年多,本路官員習慣性地向大宋朝隱瞞,直到李綱前來,才徹底隱瞞不住。
鹽工為何要造反?還是因為梁山的崛起。
登萊諸州的海鹽大量傾銷,梁山軍北伐後又攻打河東路,導致解州鹽運輸困難,淮南兩路基本被海鹽佔據了市場,大宋的官員們一調查,發現梓州路還可以穩定提供井鹽,於是加大了對本地鹽戶的剝削。
榮州四個縣,三個縣都有鹽井,大宋更是特意設了富順監,專管鹽業。
最早在東漢時期,榮州百姓就開始挖掘鹽井,從地下開採鹽礦,後來武侯諸葛亮治蜀,發現此地多天然氣形成的火井和溫泉,便引導百姓以火井煮鹽,遂成定製。
大宋朝由於搞土地私有,許多山林水澤都成為私人所有,故而似此前的登萊、淮南、江南、兩浙等地,鹽戶煮鹽,官府可以收一筆砍柴燃料稅。
但榮州、富順監等有鹽井的地方,百姓或用火井,或者由井主提供木柴燃料,這筆稅是很難收的。
由於唐末五代十國以來,蜀地先後割據,故而宋太祖滅後蜀時,巴蜀之地形成了一個很鮮明的特色:本地多豪強。
由於地理位置相對閉塞,唐末五代十國的亂世,對世家的打擊,並未對蜀地形成根除式的打擊,於是從大宋開國以來,巴蜀土地兼併的現象就極其嚴重,土地大量集中在少部分人手中。
按照大宋制度的劃分,有土地者,稱為主戶,無土地者,則為客戶。而蜀地四路,主戶往往佔據總耕地面積的一半甚至九成左右。
故而榮州、富順監的許多山林,也歸私人所擁有,這些大地主、大豪商們,砍伐自家的樹木,自然是不需要向官府繳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