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人叢中一回首 作品

第443章 財產稅

自漢朝起,政府就開始徵收財產稅,稱為“算緡錢”。漢太祖時的婁敬提出了個建議,天下富戶豪強,財產達到一定數額,就要被皇家強行遷徙至關中,居住在皇帝在位期間為自己修建的陵墓附近。

 這就是有名的“陵邑制度”,目的在於定期削弱打擊地方豪強勢力。大宋朝並沒有特定的財產稅,而是分散在了土地、房屋交易、商稅等多種名目下。

 王倫做過一個統計,根據青州的物價,本地一個五口之家,以最低生活標準來計,衣食住行用醫等全部考慮在內,一年消費大致在23到25貫左右。

 而同樣的五口之家,農忙時種田,農閒時打零工、紡織,在豐年時的理論收入,大致在45到48貫之間。

 當然實際情況並不是說一家五口,每年就可以存下20貫的儲蓄,全年消費要更高,實際收入會更低,一年的實際儲蓄,能有5貫左右就相當不錯了。

 王倫很早就注意到一個現象,大宋朝的城鄉呈現出巨大的差異化。單以木柴價格論,一個樵夫每日辛苦不輟,所得不過一百餘文。

 大宋朝官府習慣出錢買役,從京東路運軍糧到關中,日給錢200文,百姓都避之不及,而這個200文,在北方已經算是高日薪了,京東兩路普遍的百姓務工日薪,平均在160文左右。

 所以葉春當初上梁山時,說他在江南日薪400文,月給糧二石,算是妥妥的高薪了,因為僱主還要包食宿。

 那麼城市中的物價如何呢?大宋朝一個婢女,售價50萬錢,也就是500貫。大宋朝的制度,婢女不算物品,只有僱傭關係,而且一次僱傭是以10年計的,也就是說,一個婢女一年收入就是50貫。

 士大夫官員、富商階層,家裡一個普通婢女的年收入,就超過了鄉野民間一個五口之家的年理論收入,這個差距是極其誇張的。

 故而一個多月前,王倫就與許貫忠等人商議過了,徵東將軍府版本的財產稅也很快在《民報》上全文刊登並正式下達至各州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