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向南推進
大宋朝的賦稅,同歷朝歷代一樣,都分為兩大類,即對商業行為徵收貨幣稅,對田畝徵收實物稅。
不管是慶曆新政,還是王安石變法,以及王安石之後章惇、蔡京等宰相推行的新法,都是在將實物稅向貨幣稅轉變,只是這種變革並不徹底。
故而大宋朝的實物稅,就分為了四大類,每一類下面又細分為若干品。
谷之品有七:一曰粟,二曰稻,三曰麥,四曰黍,五曰穄,也就是糜子,六曰菽,也就是豆類,七曰雜子,即其餘各種雜糧。
帛之品有十:一曰羅,二曰綾,三曰絹,四曰櫬,五曰絁,是一種粗綢,六曰綢,七曰雜折,八曰絲線,九曰綿,十曰布葛。
其中櫬不是指棺材或者梧桐木,而是指木槿纖維編織的一種麻布織物,主要用來編織麻袋。
金鐵之品有四:一曰金,二曰銀,三曰鐵、鑞,鑞就是錫和鉛的合金,四曰銅、鐵錢。
物產之品有六:一曰六畜,二曰齒、革、翎毛,三曰茶、鹽,四曰竹木、麻草、芻菜,五曰果、藥、油、紙、薪、炭、漆、蠟,六曰雜物。
王倫專門收集過大量的相關情報,發現大宋朝的賦稅實物,主要集中在淮南兩路以及長江以南諸路,包括蜀地的四路。
荊湖北路的許多實物稅,並不比京東兩路上繳得太多,但是卻十分齊全,不似京東兩路,有些歲賦實物,只是象徵性地繳納幾十到數百的數量。
所以在馬靈傳回消息,說王慶攻佔了江陵府,並且將荊湖北路轉運使等朝廷高官都給殺了之後,他就立刻在京東兩路發起了擴張。
因為荊湖北路雖然繳納的實物稅相對不多,但荊湖南路足夠多,而且荊湖南路的朝廷賦稅必須要通過北路轉運到東京城。
這就意味著,王慶的主動出擊,實際上就切斷了荊湖兩路以及蜀地的賦稅外運,朝廷顯然是不可能放任不管的。
這個機會王倫顯然不可能錯過,而且他的目標就定在了淮南兩路,尤其是淮南東路,這樣梁山就可以藉助海運的優勢,進行兵力、人員、物資的各種快速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