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人叢中一回首 作品

第278章 柴進送金保性命

 大宋朝開國時,州官就有對死刑案件的定判權,但仁宗皇帝時,將權力收歸,若某縣知縣或者縣令判決了死刑,要將案件提交本州,由知州複審,知州二審後,還要提交本路的提刑司衙門,最終報朝廷審核,由皇帝硃批。 

 只是針對河北兩路富戶的宰割行為,是蔡京隱晦提起,趙官家默許的,沒辦法,趙官家也知道自己把戶部和皇宮內庫的錢禍禍得差不多了,他又想收復燕雲十六州,錢糧總得有人出,那就苦一苦富裕的百姓吧! 

 故而盧俊義的案件,到了河北東路提刑司,就已經成了定案,他已經上了被處決的名單,快馬送到了東京城,或許此刻已經擺在了官家的龍案前了。 

 大宋朝制度,若遇犯人被判死刑,是有三次喊冤機會的,稱為“三推”。盧俊義自然用了三次機會,每次獄吏都會上報,然後每次都被駁回,他也就再也不像其他牢房裡的犯人,沒事就大呼小叫“冤枉”了。 

 盧俊義現在只是痛恨,為何自己沒有早看清楚李固這廝的真面目,枉自己多年看顧信任,卻在最關鍵的時候將自己徹底出賣。 

 他又嘆了口氣,想起上次燕青來探望,也差不多有十天了吧,有李固在那裡橫著,燕青又沒有許多錢,怕是送禮再來看望自己都不能夠,只盼著他不要做什麼傻事,還是逃命要緊! 

 監獄外的堂前,大名府兩院押牢節級兼劊子手蔡福看左右無事,便叫來擔任押獄的弟弟蔡慶,問:“前日那李固要使五十兩黃金買盧員外性命,我卻問他要五百兩,可曾送來?” 

 蔡慶搖搖頭,蔡福便冷哼一聲,說:“也是個割貓兒尾拌貓兒飯的吝嗇人。”蔡慶笑著說:“盧員外已被定了謀反的死罪,早晚挨我兩個一刀,李固那廝又不知情,這錢卻不能不要!” 

 蔡福便說:“你且在這裡守著,我家裡走一趟便來!”他要回家吃飯,剛進了家門,就聽到有人在身後高喊:“蔡節級相見!” 

 蔡福回頭一看,見一人神采奕奕,貴氣十足,生得十分標緻,身後立著一個壯漢,揹著一個大行囊,看上去就不好惹。 

 這二人正是柴進和焦挺,蔡福便請二人入門看座。柴進便拱了拱手,先朝焦挺示意,焦挺就從行囊裡排出十條蒜頭金,蔡福看了一眼,臉色就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