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鬧大了的王慶
這幾日王倫收到的最好的消息,是登州那邊傳來的,阮小七與葉春已經從遼東歸來,數日後就要返回山寨。
但有人比阮小七回來的更快,近下午時,馬靈匆匆從荊湖北路趕了回來,王倫去金沙灘接著,便問:“兄弟如何突然返來了?”
馬靈說:“小弟探得王慶的消息,生怕商隊那裡傳遞有紕漏,故而專程趕回。”王倫便邀著他,去聚義廳坐下,將三位軍師並王寅、卞祥兩個請來,至於其他兩位參贊軍務頭領郝思文與鈕文忠,正在操練具裝騎兵,一時也趕不過來。
喝了口茶,馬靈便說:“哥哥,王慶那裡,已經起事數月,佔據了保康軍並均州一縣,鬧將起來了!”
唐朝時,朝廷在邊疆區域需要駐屯戍邊的地方,設置了軍、守捉、鎮等不同級別的軍事防禦屯戍管轄區,一軍之長官,稱軍使,一般由軍駐地所在州刺史或者節度使等兼任。
但“軍”這一級別的軍事管轄區內,除了有兵籍的士卒外,還有民戶,故而為了就近解決部分糧草補給的問題,軍使也有權在轄區範圍內徵收賦稅,於是“軍”就兼有了軍事、民事的雙重職能。
發展到了大宋朝,“軍”就轉為了行政區劃的屬性,與“州”這一行政區劃屬於同一級別。
但大宋朝嘛,除了三冗問題之外,樣樣都非常繁瑣,比如與州同一級別的行政區劃,還有府、軍、監,又根據轄區地理位置、經濟發展狀況、人口數量等因素,分為九個等級。
這九個等級分別是:京府、次府、輔州、雄州、望州、緊州、上州、中州、下州。
於是大宋朝的軍、監,基本都等同於下州,主官稱知軍,州級軍皆隸屬於路。
但大宋朝又存在著縣級軍,即改縣為軍,則知縣兼任軍使,這樣的縣級軍,就隸屬於州或者府。
保康軍在大宋朝開國時本稱房州,秦王政派名將王翦滅趙國,就將趙王遷流放到了房陵縣,於是這裡從秦朝一直到大宋朝,都是王公貴族們的流放地首選,地位低、官職小的官員,還沒有資格被流放到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