亓宜 作品
第481章 毒婦判處死刑
而誰也沒有想到的是,餘華英第一個拐賣的,竟是她自己的孩子!
1963年12月29日,餘華英出生在滇省理市一戶普通人家,排行老四;
餘華英小學讀到二年級時母親去世,隨後便輟學回家務農。
1984年,時年21歲的餘華英結識了渝市男子王加文,隨後兩人結婚;
1987年1月,剛滿23歲的餘華英生下女兒王梅花。
“兩口子都不是勤勞、肯吃苦的人,王加文還在外面搞些偷雞摸狗的事情。”
在同村村民眼中,夫妻倆的風評並不好。
1992年,王加文涉嫌盜竊被抓,餘華英母女倆斷了生活來源;
為了生計,餘華英把女兒交給王加文的哥嫂撫養,自己則前往縣城的一家麵館打工。
打工期間,餘華英結識了人稱“龔木匠”的龔顯良。龔顯良比餘華英大20歲;
彼時的龔顯良和餘華英一樣,都有家庭和子女。
餘華英在沒有與王加文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下,與龔顯良同居,併產下一名男嬰;
以當時兩人的經濟能力,不足以撫養這個孩子,加上是私生子,於是兩人商量著把男嬰賣掉。
在龔某良的運作下,男嬰被帶到邯市某村一個叫王某付的人那裡,王某付又將男嬰轉賣;
龔某良和餘華英由此獲得數千元報酬,這下可讓餘華英嚐到了甜頭,錢竟然可以來的這麼快!
自此之後,餘華英開啟了長達11年的拐賣兒童犯罪之路。
她在外面以女性身份作偽裝,然後用糖果、零食等誘惑孩子;
趁機將人迷暈帶走,然後又通過中間人以合適的價格賣掉。
餘華英選擇目標很仔細,她會選擇一些偏遠落後的地方;
在她看來,這些疲於生計的父母,容易疏忽照顧孩子,更方便她下手。
對於拐騙來的孩子,餘華英也十分殘忍;
稍不聽話就會拳打腳踢,有時候還會拿開水燙,喂安眠藥,甚至還會將孩子隨意遺棄。
楊妞花曾去走訪過幾家受害家庭,他們表示都非常痛恨餘華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