亓宜 作品
第463章 可惜只能死刑
綜合周恆本人及其辯護律師的陳述,除父母外,周恆也有一個親妹妹;
十幾歲時,他便輟學獨自在外打工。
周恆從小十分封閉,長期不與家人生活、接觸;
也很少打電話聯繫親屬,家人之前以為他是“性格內向”。
周恆說自己今年五月在滬市一樓頂睡覺時,被路人看見報了警;
警察將其帶走後,送至醫院做檢查,隨後便移交給滬市某精神病醫院;
他說在精神病院裡待著很無聊,每天就是躺著,吃幾粒藥。
期間,他還曾吞食牙刷柄想換取出去的機會,但都沒有成功;
後來沒過多久,院方和他母親取得了聯繫,隨後母親將他從精神病院帶走,他也就中斷了治療。
庭審當天,一位自稱周恆父親的男子出席旁聽席;
他雙手插兜,眉頭緊鎖,報完身份證號和聯繫方式後,未多說一句。
庭審結束後,周恆父親迅速離開;
對於受害人家屬,他連一句道歉都沒有。
關於周恆的行為是否屬於“自首”,庭上,代理律師稱:
從形式上看,周恆有投案自首的迷惑性,但實質與他犯罪目的是相吻合的;
他的目的在數次筆錄裡都沒有變化,就是想打死人,然後被判死刑。
因此,代理律師主張本案中不應當認定周恆有自首的情節。
“妹妹去世後,我們的生活全亂套了。”提及妹妹,婁青泣不成聲。
庭上,家屬堅決要求周恆死刑;
“至今一個道歉都沒有,家屬也從未聯繫過我們。”
被害人婁玥的姐姐婁青坐在代理席上,一度難以控制激動的情緒;
她舉著妹妹的照片指向被告人周恆及其家屬:
“你也有妹妹,你們也有女兒,如果是她被人砸死了,你這種人是不是要把他們全家都殺光?”
面對周恆有意無意地微笑,婁青憤怒地指責:
“你還笑,你就是個變態!”
開庭前一個月,正是婁玥28週歲的生日;
“我們一家人在只能在墓地上給妹妹過的生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