亓宜 作品
第433章 扣扣為母報仇
第二,真正用棍子打死汪秀萍的並不是王正軍,而是他的哥哥王富軍;
張福如認為是王正軍替王富軍頂了罪,目的就是利用未成年人的身份減輕刑罰。
事實上,最後王正軍僅僅只坐了三年半的牢就被放了出來;
張福如想過上訴,可當時他家裡的經濟情況著實不樂觀,因此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唯一一個把殺母之仇深埋心底的,只有當時年僅十三歲的張扣扣。
這件事發生之後,張扣扣一改往日的調皮習性,變得沉默寡言。
他的成績也每況愈下,讀完初中後就沒有再繼續讀書了。
2001年,張扣扣成功通過應徵入伍的考試,成了一名光榮的軍人。
張扣扣之所以選擇參軍,除了從小就有一個軍人夢之外;
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想強身健體,為母親報仇。
自從母親去世的那一天起,當時的場景就成為了張扣扣心裡揮之不去的夢魘;
他痛恨當時年幼的自己無法保護母親,更痛恨把母親置於死地的王家父子,他堅信總有一天自己能夠幫母親報仇。
在部隊當了兩年炮兵後,張扣扣退伍回家;
回到家之後,張扣扣和“仇人”王自新父子低頭不見抬頭見,這種日子讓他覺得十分憋屈。
為了排解心中的鬱悶,張扣扣選擇離開家鄉,去很遠的廣州打工;
張福如也不知道兒子到底在廣州做什麼工作,只隱隱約約聽張扣扣說,他好像在廣州某個地方做保安。
因為學歷不高,工作經歷也並不豐富,張扣扣每個月的工資僅有一千多塊錢;
每個月拿到工資之後,張扣扣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從工資中拿出五百元,寄給遠在家鄉的父親。
這些年張扣扣陸陸續續給張福如寄了一萬多元錢,這些錢全部被張福如拿來蓋房子了;
在張扣扣外出打工的過程中,他的姐姐也早就嫁人生子。
兩姐弟不怎麼聯絡,感情也愈加生疏;
直到科技稍微發達一點,電話在平民百姓間流行起來之後,張扣扣才開始和家裡人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