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1章 家屬合力追兇

考慮到他有殺人前科,就住在失蹤事件頻發的區域內,而且還有村民表示他經常在夜間推著板車到處走動;

專案組將張永明帶回去作進一步調查,並且封鎖了他家進行搜索。

很快,辦案人員就有了駭人的發現!

在張永民家的廚房,辦案人員在一個用空心磚砌起來的平臺下,找到了五個塑料桶;

裡面分別裝著不同的人體組織:有肌肉,有四肢,有內臟,全都分門別類放在不同的塑料桶裡。

搜查人員還在廚房一個暗間裡,找到了六個大麻袋;

裡面裝滿了衣服,還有手機、證件之類的隨身物品。

臥室的桌子上,放著幾個金屬盤,裡面裝著數量不等的人類殘骸;

同時在牆上,還發現了一塊人類皮膚,後來通過皮膚上玫瑰和豬的紋身,證實皮膚屬於失蹤者陳濤。

眼見找到的證據越來越多,辦案人員意識到案情比原先設想的要更復雜;

於是擴大了搜索圈子,把張永明家的菜地、位於附近的鑫雲冷庫和小樹林也劃入了搜索範圍。

在張永明家旁的枯井裡,他們找到了一部分屍骨和衣物,接著又在菜地裡找到了更多的人類骨骼;

經過20多天的偵查後,張永明因涉嫌故意殺人被依法逮捕。

審訊過程中,當警方問他到底殺了多少人時;

他說他已經不記得了,說是警察找到有多少套衣服,那就是死了多少人。

2012年6月,謝海俊等失蹤者的家人被專案組請來協助調查;

法醫提取了他們的dnA,最終確認了在張永明家找到的人體殘骸屬於17名失蹤者中的11人。

2012年7月,昆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張永明殺人案;

確認張永明在2008年3月到2012年4月間,分別在南門大村附近、鑫雲冷庫等地;

先後將謝海俊、陳濤、採雲偉、韓耀等11名受害人殺害,並把屍體拉回住處分屍。

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並對受害者家屬進行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