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0章 魏20
黃初五年,改封譙縣。
黃初七年,徙封鄄城。
太和六年,改封沛王。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四千七百戶。
甘露元年去世,諡號“穆”。
史籍記載
《三國志》:沛穆王林(曹林),建安十六年封饒陽侯。二十二年,徙封譙。黃初二年,進爵為公。三年,為譙王。五年,改封譙縣。七年,徙封鄄城。太和六年,改封沛。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四千七百戶。林薨,子緯嗣。[6
曹袞(出生年月日不詳―公元235年),沛國譙縣(今安徽亳州)人,三國時期曹魏宗室,魏武帝曹操之子,魏文帝曹丕異母弟,母杜夫人。
初封平鄉侯,後歷封東鄉侯、贊侯、贊公、北海王、贊王、濮陽王、中山王。青龍元年(公元233年),曹袞因犯京都禁令,被削減二縣封地。青龍二年(公元234年),恢復所削二縣。青龍三年(公元235年),曹袞因病去世,諡號恭王,其子曹孚襲爵。
曹袞少時好學,十幾歲時能寫文章。每次讀書,臣屬常恐他因精力損害得病,屢次勸阻,但他性情喜歡讀書,不能中止。就藩後崇尚節儉,敦促妻妾紡線織補,成為家屬日常事務。
曹袞著有文章共兩萬多字,雖才華不如其兄陳思王曹植,但對此的愛好與他相同。
好學喜讀
曹袞少年時喜好學習,十幾歲時能寫文章。每次讀書,文學官和左右侍從常常恐怕他因為精力損害得病,屢次勸他停一下,但他性情喜歡讀書,不能中止。建安二十一年(公元216年),曹袞受封平鄉侯。[1]
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改封為東鄉侯,同年又改封為贊侯。黃初二年(公元221年),進封爵位為贊公,官員屬下都向他祝賀,曹袞說:“我生長在深宮之中,不知收種莊稼的艱難,有很多驕奢逸樂的過失。各位賢者已經慶賀了我的喜慶事,也應該輔助我彌補缺陷。”[2]
警戒慎重
曹袞的兄弟們每兄弟們每次遊玩娛樂時,他卻獨自深思經典。文學官和防輔(三國時魏國官名,設於諸王的封國之中,以監察諸王的行動)們互相商議說:“我們接受詔令考察贊公的舉止,有了過失應當奏報,有了好事也應當奏報,不能隱瞞他的美好!”於是一同上表稱讚陳述曹袞的美好。曹袞知道後,極為驚懼,責備文學官說:“自己提高修養,堅守貞操,不過是普通人的行為罷了,但各位卻報告給上面知道,這恰恰是為我增加負擔和拖累。並且如果有善言善行,何必擔心別人不知道,卻急忙一起這樣做,這對我可沒有好處。”曹袞的警戒慎重一向如此。
黃初三年(公元222年)三月初一日,曹袞被封為北海王。[4] [5] 黃初四年(公元223年),改封為贊王。黃初七年(公元226年),又改封為濮陽王。太和二年(公元228年),曹袞到封地就國。曹袞崇尚節約儉樸,敦促妻妾紡線織補,形成習慣,成為家屬日常的事務。太和五年(公元231年)冬天,曹袞回京朝見魏明帝曹叡。太和六年(公元232年),改封為中山王。[6]
削減封地
當初曹袞前來朝見魏明帝時,違犯了京都的禁令。青龍元年(公元233年),主管官員上奏批評曹袞。魏明帝下詔說:“中山王素來恭敬謹慎,偶然來到這裡,還是用評議帝王親屬的規則來評判這事吧。”主管官員固執己見,魏明帝曹睿只得下詔削減曹袞兩個縣、七百五十戶的封邑。曹袞憂慮害怕,告誡命令屬下官員要更加謹慎。魏明帝讚賞曹袞的心意,在青龍二年(公元234年),恢復他之前所削減的兩個縣的封地。
因病去世
青龍三年(公元235年)秋天,曹袞患病,魏明帝下詔派遣太醫為他看病,殿中、虎賁帶著手書的詔令和賞賜的珍貴膳食相跟隨,又派遣太妃、沛王曹林一起去探視病情。曹袞病得很厲害,命令屬下官員說:“我缺少德行,愧受天子的恩寵,現在我的生命將要走到盡頭了。我喜歡儉樸,但朝廷有臨終報告的制度,作為全國遵行的法典。我氣斷的時候,從停放靈柩到下葬,務必遵奉詔書的命令。過去衛國大夫蘧瑗埋葬在濮陽,我看到他的墳墓,常常想到他遺留的風範,希望依託於賢人的靈魂長眠地下,營造我的墳墓的界址,一定要到那裡去選在它的近旁。《禮》規定:男子不死在婦人手裡。趕快按時建成東堂。”[8]
東堂建成後,曹袞把它命名為“遂志之堂”,坐著車子急忙前往那裡居住。又命令繼承自己王位的兒子曹孚說:“你還太小,沒有接受過家教,這麼早就成為王爺,只知道樂,不知道苦,必將會有驕傲奢侈的過失。接待大臣,務必按照禮儀。即使不是大臣,對老人也應該答謝禮拜。侍奉哥哥要恭敬,體恤弟弟要慈愛;兄弟有不好的行為,應當跪下勸諫他們,勸諫不聽從,就流著淚講道理給他們;講道理還不改,那就稟告他們的母親。要是仍然不改,應當上奏給天子知道,一起辭掉封地。與其依守恩寵而遭到災禍,不如貧賤生活以保全自身。這也不過說的是大的罪惡,至於微細的過錯,就應當為他們遮掩。你這個小孩子,謹慎地修養你自己,用忠誠堅貞來侍奉聖朝,用孝順來侍奉太妃。在家裡聽奉太妃的命令;在外面接受沛王的教訓。不要懈怠你的心思,以此來安慰我的靈魂。”[
曹袞病逝魏明帝下詔讓沛王曹林留在那裡完成葬禮,讓大鴻臚持節符執掌護理喪事,宗正前去弔唁祭祀,贈送的喪葬禮品十分豐厚。曹袞著有文章共兩萬多字,雖然才華不如他的哥哥陳思王曹植,但對此的愛好與他相同。曹袞死後,其子曹孚繼承中山王的爵位。[11]
趣聞軼事
黃初三年(公元222年),一條黃龍出現在鄴縣西邊的漳水中,曹袞上書就此事表示讚頌。曹袞的哥哥魏文帝曹丕下詔賞賜給他黃金十斤,詔書說:““過去唐叔虞把一株奇異的穀子送給周公,東漢東平王劉蒼向光武帝劉秀獻上頌文,都是對骨肉之親的讚美,以表彰美好的親人。北海王曹袞對三墳五典有精深的研究,深切地玩味道行的真義,文雅的氣質光彩煥發,我很是讚美他。北海王應該能夠慎重地表現出自己的德行,以完成你美好的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