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7章 漢6
葬於陽陵(在今陝西省咸陽市渭城區正陽鄉張家灣村北),諡號“孝景皇帝”。太子劉徹即皇帝位,是為漢武帝。
關於為政舉措 。
文景之治 政治 漢景帝即位後,加強中央集權,重用御史大夫晁錯,大力推行削藩。平定“七國之亂”後,絕大多數諸侯王國僅領有一郡之地,其實際地位已經降為郡級,國與郡基本上趨於一致。諸侯王國領郡由漢高祖時的42郡減為26郡,而中央直轄郡由漢高祖時的15郡增加至44郡,使漢郡總數大大超過諸侯王國郡數。 漢景帝抑貶諸侯王的地位,剝奪和削弱諸侯國的權力,收回王國的官吏任免權,僅保留其“食租稅”之權,並且收奪鹽鐵銅等利源及有關租稅。
但是諸侯王勢力並未徹底解決,以致後來漢武帝不得不繼續採取相應的措施。 軍事 對於匈奴的小股騷擾,景帝也沒有大規模地反攻,而是以大局為重,注重的是積極的防禦。在不多的反擊匈奴的戰鬥中,湧現了李廣、程不識和郅都等一批將領,匈奴人一聽李廣的名字,就感到害怕,以致他們稱李廣為“飛將軍”。 經濟 景帝即位後,繼續執行重農抑商這一既定國策。他多次下令郡國官員以勸勉農桑為首要政務。
景帝允許居住在土壤貧瘠地方的農民遷徙到土地肥沃、水源豐富的地方從事墾殖,並“租長陵田”給無地少地的農民。同時,還多次頒詔,以法律手段,打擊那些擅用民力的官吏,從而保證了正常的農業生產。景帝曾兩次下令禁止用穀物釀酒,還禁止內郡以粟餵馬。 景帝時期,繼續採取黃老無為而治的手段,實行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政策,恩威並施,恢復了多年戰爭帶來的巨大破壞,使人民負擔得到減輕。 前元元年(公元前156年),景帝即位伊始就下令將田租減掉一半,也就是將十五稅一降到了三十稅一。
從此,這一新的田租稅率成為西漢定製。 在降低田租的第二年(公元前155年),景帝又下令推遲男子開始服徭役的年齡三年,縮短服役的時間。這一規定一直沿用至西漢的漢昭帝時代。 景帝即位之後,繼續進行馬政建設。他下令擴大設在西邊(如北地郡)、北邊(如上郡)的馬苑,而且鼓勵各郡國及民間飼養馬匹。由於景帝時期養馬業的大發展,軍馬生產頗具規模,屬於官府的馬匹發展到了40萬匹,民間的尚且未計。
在法律上, 景帝在法律上實行輕刑慎罰的政策:其一,繼續減輕刑罰,對文帝廢肉刑改革中一些不當之處的修正。其二,強調用法謹慎,增強司法過程中的公平性。其三,對特殊罪犯給予某些照顧。 實行“賣爵令”及“黷罪之法”。這兩項措施都是在文帝時由太子家令晁錯提出,並被文帝批准實行的。景帝即位後,繼續執行了這些被證實是有效的措施,並使它更為完善。
大批徙民充實於邊地,成為一支兵農混一的墾戍隊伍,不但減輕了內地百姓的徭役,而且爭取到一個安定的社會環境。 文化 景帝時期,由於社會經濟的恢復及發展已達到相當的程度,所以統治階級上自景帝,下至郡縣官都逐漸重視文教事業的發展。景帝末年任命文翁為蜀郡太守,文翁首創了郡國官學。 對於思想,景帝也不再嚴厲禁止其他學派的發展。當時的西漢初期,朝廷流行的黃老學派,即以黃帝和老子命名的學派,主張無為而治,輕徭薄賦。景帝在提倡黃老的同時也讓包括儒家學說的其他各派存在、發展,這為後來董仲舒學說的發展以及被漢武帝的重視採用提供了前提條件。
外交 上,外交方面,景帝繼續採取和匈奴和親的政策,對匈奴進行安撫。同時在匈奴的邊界地區設立關市,和匈奴貿易,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匈奴的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