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7章 邊境牆竣工
很多人問,為什麼國家不能把緬甸詐騙集團端了?
首先緬北的詐騙集團頭目、骨幹都是國人,手底下的工作人員絕大多數也是中國人。國家當然想把他們徹底剷除。但因為是他國內政,一直以來我國奉行的外交政策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不像漂亮國搞長臂管轄,這中間有很多因素掣肘。
唯一的辦法就是開展國際間的合作,政府間進行有效的合作、合力打擊,說白了就是讓對方也主動打擊犯罪集團,既不違反不干涉他國內政的原則,又能合作取得成果。比如一直以來對金三角地區販毒製毒集團的打擊就是各國合作的典範,取得了長足的成效。
但是和販毒製毒不一樣,電詐集團來自中國,詐騙對象也是中國人,對當地基本無害,還能提供稅收、保護費,緬北的各民族地方武裝基本都採取的半默許的姿態。
畢竟種鴉片雖然能賺錢,但是土地就那麼多,都種鴉片,糧食必然缺乏,屬於飲鴆止渴。但是電信詐騙相當於外資,當地政府只需要提供工作場所就夠了,不影響當地的生產生活。
據逃跑者自述,他曾經逃跑多次,最遠的一次已經達到木姐口岸了,但是口岸人員提前就收到了詐騙集團的“協查”通知,直接聯繫詐騙集團給他送回去“園區”。
木姐口岸對岸是中國的瑞麗姐告,木姐雖然在緬北的,但是屬於政府軍控制,並非民地武的底盤。緬甸政府的官方口岸人員尚且如此,都和電詐集團合作,其他民地武裝又能有多幹淨?
木姐除了有緬軍東北軍區駐兵外,還活躍著十餘支民團。此前民團通常從事毒品貿易,隨著賭博業的興起民團又開始搞賭博生意,電信詐騙傳到緬甸後民團又搞起了各種“園區”,偶爾還會發生利益摩擦引發槍戰。
政府當然也並非完全不管,但有心無力,畢竟完全控制住的底盤都有限,像木姐這種名義上在緬甸政府軍控制下的地區實際上管治能力也有限,對民團無法完全掌控。
因此,想要把緬北的詐騙集團徹底清除,前提是政府軍對緬北地區加強管制,要麼是民地武徹底接管緬北。但是目前是雙方膠著狀態,誰都沒有徹底管控的能力,因此才滋生了這些不法分子存在的溫床。
最終解決辦法就是多國警察執法,既不是軍隊,不違反外交原則,又可以對詐騙等犯罪集團形成威懾。當然,在緬北的話,可能警察不僅需要有緬甸政府的,還需要有來自民地武裝的,而且怎麼做到不偏不倚,也是需要提前做好研究的。
7月上旬,邊防總隊長龍明勳興沖沖的跑到王鴻濤辦公室,彙報道:“書記,幸不辱命,還差兩天就一個月,今天晚上890公里的邊境牆交工,可以正式投入使用!”
王鴻濤非常高興,說道:“明勳,質量沒問題吧?”
“請書記檢閱,今天晚上邊境牆將閃亮登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