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螺螄雞的陸凡兄 作品

第1111章 雷霆手段

  《方案》中的措施已經說的清清楚楚,下一步就是動真格的,繼續賭“法不責眾”?很多人心裡開始打鼓,到底該何去何從,僅剩兩天了!

  “頭鐵”的群眾很多,因為“吃”進去不可能輕易吐出來,最壞的結果無非也是房子被收,對抗一下,萬一有機會把房子保住呢?

  但是給他們行過方便的領導幹部這會心急如焚,他們比群眾更清楚省長的可怕,所以紛紛上門給辦過事的人做思想工作,做人不能沒良心,不能因為一套房把大家都搭進去,讓他們騰退房,拿過好處的更是想盡辦法退還“好處費”。

  《意見》的效果還是有的,截止9月28日,又有數萬套房子被主動上繳,最起碼保障房還可以退錢,雖然受到一些損失,但不至於一無所有,一些人不敢對抗了,慫了!

  9月28日下午六點,截止日期結束後,省政府連夜召開緊急會議,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各市黨政一把手、公檢法一把手、省直相關部門一把手參加會議。

  會上,王鴻濤義正言辭說道:“同志們,今天召集大家,只安排一項工作。15天期限到了,根據前期大排查掌握的線索,截止目前還有6.12萬人沒有主動騰退違法獲得的各類保障房。

  機會給過他們,可惜他們不珍惜,冥頑不靈、死不悔改,視法律為無物,那麼沒什麼好說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我宣佈:9月29日開始,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保障房領域專項執法行動,按照屬地管理職責,各市為執行行動第一責任人,書記、市長親自掛帥,親自部署本地執法行動,省紀委、省住建廳成立9個督查組,指導各地市大執法行動,省公安廳、省高院、省高檢、省審計廳等執法部門全力支援執法行動,尤其是法檢兩院,要依法查封違法所得各類保障房。

  下面,我具體強調幾點:第一、加大了對弄虛作假和違規使用保障性住房的處罰力度,有關人民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幫助他人違規獲取各類保障房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由紀委牽頭,相關部門配合;第二、申請人隱瞞、虛報、偽造信息的,依法收繳違規獲取的各類保障房,並向社會通報,記入個人徵信記錄;第三、退回已承租、承購的保障性住房和已領取的補貼,處以3倍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終身不得再次申請城鎮住房保障;第四、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內居住的,擅自互換、出借保障性住房的,,擅自轉讓、抵押、出租保障性住房的,將保障性住房用於經營性用途的,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使用功能的,依法予以強制性騰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罰款。專項執法行動全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受理群眾舉報,每日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同志們,嚴肅查處保障房申請弄虛作假、違規分配、違規承租轉租、應退未退等問題,嚴厲打擊承租人套取、騙取保障房問題,是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增進百姓福祉的現實之須和為民之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