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螺螄雞的陸凡兄 作品

第529章 免費醫療試點

 市長陸建國說道:“我先說說吧,第十六條,實行住院報銷起付線制度,起付線以下住院醫療費用由本人自付,起付線以上費用予以報銷,但每人每年累計報銷醫藥費不超過30萬元。起付線標準為:鄉鎮醫院為每人次200元、縣級醫院為每人次400元、縣境外醫院為每人次3000元。我有兩個質疑:一是每人每年累計報銷不超30萬元,是不是有

些少了?二是縣境外起付標準為3000元,是不是有些高了?要去縣外治療,不是大病就是重病,他們花費的更多,是重要因病致貧人群,設置一個3000元的門檻費,無形中增加了患者的負擔,還要30萬的限額,其實針對的也是他們,能不能設置成市級億元門檻費600,省級800,省外1000?上限提升至100萬元?”

 副書記賀龍說:“陸市長的建議,確實可以減少大病重症患者的支出,但是財政的投入會大幅度增長,現在的重點是神州縣能不能支撐住這龐大的支出!”

 王鴻濤想了想,說道:“按照陸市長的意見來,對方案進行修改,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找試點的原因,總結得失利弊,就是要看看到底能花多少錢,為以後的全市推廣提供寶貴的經驗,不怕犯錯,我們有糾錯的機會,有市委、市政府給你們神州兜底,放開手腳幹!”

 常務副市長張陽說道:“第十九條,癌症、肝硬化、腎病和嚴重消耗性疾病等不能進食,需要靠營養液維持生命的,或者某些特殊疾病必須用生物製劑治療的,使用營養藥品費用報銷80%,血液系統疾病、其它疾病引發嚴重貧血或者各種手術中大出血的,必須使用血液製品的費用報銷90%,既然是試點,在不在乎這百分之十或者二十,乾脆都報銷了吧,說免費就免到底!”

 王鴻濤點了點頭,表示同意。

 副市長周瑩提出:“我看了下第二十條,因病情需要,需做Ct、eCt、核磁共振等大型儀器、設備檢查的,其費用報銷90%。因病情需要做器官移植或導管、支架等介入治療的,國產材料報銷90%,進口材料報銷70%,是不是也可以參照全免?

 第二十一條,患者在縣境外醫院治療的,就診前需按程序報縣醫保辦或合療辦備案;屬於急診的,應在就診三日內及時報告。縣境外醫院治療的各種檢查費由本人自付,醫藥費按70%比例給予報銷。這條規定,怎麼說呢?就怕有些人、有些病,能在神州看,群眾非要去外地看,畢竟省、市的醫療條件更好。”

 王鴻濤考慮了一下,說道:“算了,這條保留,甚至我覺得有些能在縣內看的普通病,非要去市裡看、省裡看,無形中增加了醫療費用,還得降低標準,畢竟縣裡實施了免費醫療,一定會降低醫療成本,同樣的病可能在神州100塊就看好了,在省裡500塊才能看好,既然有錢、又想享受更優質的醫療條件,那就自己去花錢,不要佔據集體醫療資源。”

 市長表示贊同:“書記說的沒錯,咱們的免費醫療是普惠性政策,針對的是廣大群眾,並不針對想享受優質資源的有錢人,我覺得有必要制定一些普通病種,不得在縣外治療,如有需要必須要有醫院簽字,承認自己看不好,才可以去外地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