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螺螄雞的陸凡兄 作品

第349章 穩定人心



 最後,王鴻濤講到了關鍵:“同志們,鎮北區的政治生活發生了一件大事,想必大家都清楚,可以說因為某些人的違法亂紀行為,嚴重破壞了鎮北的政治生態,在坐的很多人可能牽連此案。對已經犯了錯的同志來說,是主動找組織,還是組織找上門,是一個繞不開、躲不過的緊迫問題。十字路口的選擇,往往決定以何種身份走完一生。迴避現實無濟於事,自欺欺人更不可取。相信組織、忠誠組織,把問題主動向組織講清楚,這是唯一正確的選擇。”


 王鴻濤停頓了一下,喝了口水,繼續說:“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是我們黨對犯錯誤的同志的一貫方針。《黨章》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黨組織對違犯黨的紀律的黨員,應當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在初核、立案調查過程中,涉嫌違紀的黨員能夠配合調查工作,如實坦白組織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違紀事實的,可以從輕處分。而且,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對違紀黨員也可以在本條例規定的處分幅度以外減輕處分,以及對於黨員違犯黨紀應當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治病為了救人。黨紀處分的目的不是要打垮一個黨員,而是把他拉回到正確的軌道上,儘量避免造成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這既是對黨的事業負責,也是對廣大黨員幹部的關心愛護。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過去犯下錯誤的同志,並非無路可走,光明大道依然有得選。面向組織,往前一步是黎明。對黨忠誠,主動交代,就不至於無可救藥,就可以爭取新生的機會。只要迷途知返、痛改前非,洗心革面、脫胎換骨,包袱可以卸掉,人生可以重來。


 反之,背向組織,往後一步是懸崖。對屢教不改、執迷不悟、冥頑不化的黨員,組織只能使出霹靂手段,令其為慾壑難填、刀口舔血、走火入魔付出高昂代價。”


 “從今天開始,紀委的大門向大家敞開,給大家10天的時間交代自己犯的錯誤,區級領導主動向我說明問題,其它同志去區紀委。我在此向大家保證,只要主動交代問題,一定給予規則內最低處罰,或者免於處罰。10天過後,這條通道就將關閉。我的話講完了,希望大家能走正確的道路!”


 現場頓時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有些人低下了頭顱,有些人陷入了沉思,有些人眼含熱淚,更有些人散會後直接去了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