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螺螄雞的陸凡兄 作品

第212章 以權欺人



 小斌對辦案有著超乎尋常的熱情,馬上安排人手開始調查取證。


 都說幹部經不起查,還真不假。在縣委書記的高度重視下,在小斌這個老手的抽絲剝繭下,不到一個周,小小的林業局副局長竟然落實了80多萬的貪汙受賄,都是在樹苗和綠化上,人證物證俱全,而且還有幾十萬正在取證中,紀委立刻對陸紅衛立案偵查,進行了雙規,陸紅衛徹底崩潰了,受到雙重打擊後精神都錯亂了,嘴裡一直唸叨“不是我!”


 很快,縣委常委會召開,雷楠書記對林業局副局長貪汙受賄案件進行了專題彙報,人證物證齊全,這是個鐵案,沒有任何常委敢說情,最後按照柳書記最高指示執行,移交司法機關量刑處理!


 在座的常委無不唏噓,心裡面極度同情陸紅衛,同時也對柳天才的狠辣忌憚不已。


 王鴻濤熟知法律,知道貪汙一百萬屬於貪汙數額特別巨大,甚至可以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不管怎麼樣,陸紅衛這輩子完了,也切實體會到了一句話:滅門的知府破家的縣令!


 整個寧陽政府大院這幾天好像被烏雲籠罩,感覺很壓抑,但很少有人議論,甚至在大院外很少有人知道這件事,知道的人也嘆息,誰讓你自己確實貪汙呢?難道陸紅衛就不該抓嗎?


 小斌辦案的時候已經知道了原委,又跑來和王鴻濤探討。


 王鴻濤問:“把他送進去,你後悔嗎?”


 小斌搖了搖頭說:“其它事我不管,但是陸紅衛確實貪汙受賄了,我不認為辦錯了案。”


 王鴻濤反問:“我就說說,每年各鄉鎮各部門都會給你們紀委這些副書記送點年貨吧?日積月累,摺合成現金,達到量刑標準了嗎?”


 “鴻濤,我無法解釋,但是我總不能自己把自己送進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