驥伏櫪 作品

第164章 案件調查


  張律師這段時間可沒閒著,精力全放在了東方祥祺車禍這件事兒上。

  那天從火車站鐵路相關部門離開之後,張律師就緊鑼密鼓的做了一系列的工作。

  先是聯繫了兩位死者家屬,在事故責任認定書還沒有下來之前,私下裡跟對方達成了和解。

  按照東方盛隆的意思,盡最大可能滿足對方的要求,最終賠償兩位死者家屬各120萬,對方都簽署了諒解書。

  當然,這個諒解書諒解對象指的是奔馳車的司機,按照當時的情況來說就是胖三。

  有了這兩份諒解書,胖三若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可以減輕,這是毋庸置疑的。

  鐵路部門的意見非常重要,特別是鐵路方面的損失,如果是賠償不到位,胖三還是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的這兩份諒解書,張律師又交了一筆數額不小的保證金,胖三被臨時釋放了,這是昨天的事。

  對於鐵路方面的具體損失,張律師進行了深入的調查。此事涉及面比較多,喬小菲主動提出進行援助,包括她,還有她的整個律師事務所,全部介入此事。

  好在之前有合作過的律師事務所對鐵路方面的案件比較精通,雙方聯合進行了調查。

  調查的結果非常意外。

  列車本身的損失並非像鐵路部門所說的那麼嚴重,沒有十幾億,整個列車送到專業維修廠,從檢測到維修,一共才花了200萬。

  鐵路部門也大為驚歎,那些所謂的專家們更難以置信。

  但這就是事實。

  雙方存在爭議最大的,是鐵路的營運損失,算法不同,結果不同,相差巨大。

  按照鐵路方面的計算方法還真有幾十億,具體說32億左右。

  而按照律師團隊的計算,只有5億左右。

  具體賠償金額雙方正在協商。

  至於那些受傷人員的賠償,張律師的工作也做在了前面,幸虧有喬小菲的律師事務所幫忙,否則靠他一個人根本忙不過來。

  從鐵路部門要來的列車乘客名單,包括乘務人員,一個一個的分別與他們單獨聯繫。

  談起此事,張律師有點苦笑。

  “我們聯繫的還是晚了,哪怕早上一天,也能省很多事,少跑很多腿兒。由於我們動作遲了,花費了很多差旅費。”

  原來,發生車禍那天,受傷的旅客和乘務人員都送到了東潤各大醫院,五個醫院裡面都有。

  絕大多數人是輕傷,好多人處理完傷口之後,沒有住院就回家了。

  就是那些傷勢稍微重點的,甚至包括賴在醫院裡的,三天之後也出院了。

  這本來是一件好事,傷員們住院時間越短,花的費用就越少,東潤船舶集團的損失就越小。

  可是,這些乘客並非都是東潤市的,絕大多數是外地人,天然海北的都有,那趟列車是過路車,東運市並非終點站,乘客全國各地的都有,導致的這種狀況。

  為了把事情做得嚴謹,沒有紕漏,該賠償的賠償到位,哪怕對方放棄賠償了,也得有個書面承諾。

  這就大大增加了律師們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