驥伏櫪 作品
第145章 意外發現
實際上就是想看看林薇婭到底來沒來過公司。
還真就發現了問題。
林薇婭這幾天確實沒有來上班,到底去了哪裡,她無從得知。
但是,在星期六那天,也就是東方祥祺出事的那天下午,她看到了林薇婭的影像。
那天是休息日,除了值班人員,多數人都在休假。公司領導中層幹部偶爾也來公司處理一些緊急業務,這也是常有的事。
林薇婭出現並不稀奇。
但劉莎看到,林薇婭出門的時候,開的不是自己的白色標誌,而是東方祥祺的灰色奔馳。
覺得這裡面肯定有問題,便把幾段相關錄像複製發給了葉凌霜。
葉凌霜看到這幾段視頻,非常詫異。
星期六那天下午5:30,奔馳車開進興海公司院內,下車的司機確實是胖三。
車停後,胖三沒有立刻下車,過了30秒才下車的,下車時手裡拿著手機,抬頭,揮了揮手,像是向樓上的人打招呼,之後才步行離開的興海公司。
6:03,林薇婭來到奔馳車旁,進了駕駛室,開車離開興海公司。
從興海公司到東運火車站,大概二十七八分鐘的車程。
此時的林薇婭,開著東方祥祺的車,去接東方祥祺是極有可能的。
從時間上來推算,6:25到達出事的公路鐵路交叉點,時間完全吻合。
這種情況讓葉凌霜不得不猜疑,在列車出軌的時刻,坐在奔馳車駕駛室裡的是林薇婭,而不是胖三。
這是一個重大發現。
但這僅僅是葉凌霜的猜測而已,她沒有證據證明,是不是在中途換成了胖三開車。
一陣興奮之後,又變得頹然。
猜測不能作為證據。
再多想一些,即便是出事的時候是林薇婭開著奔馳車,結果又有什麼變化呢?
無非是現在扣押的不是胖三,而是林薇婭而已。
興海公司的經理當然也就不能由林薇婭來代理了。就目前而言,另外兩個銷售主管還不如林薇婭的能力。
由他們代理,對興海公司來說,並不一定是好事。
對於東方祥祺,可能更糟糕。
首先,奔馳車屬於肇事車輛,這是更改不了的。
其次,讓林薇婭賠償鉅額損失,以她自己的財力,也無法賠償,照樣會牽扯到東潤船舶集團。
這些對於集團公司沒有任何改觀。
更為糟糕的是,如果說東方祥祺醒來,得知林薇婭開車引發的事故,這對他的打擊無疑是巨大的。
葉凌霜從主觀上並不希望是林薇婭開的車。
她想進一步證明,終究還是放棄了。
從興海公司到火車站這段路,有七八個十字路口,每個路口都有高清攝像頭,完全可以查看到坐在奔馳車上的是胖三,還是林薇婭。
交警隊或者鐵路部門應該能夠想到,查一下司機到底是誰,是很容易的。
目前胖三承認了是自己開的車,而且官方也沒有提出異議,看來真的是他了。
這隻能說明,在林薇婭去火車站的中途,胖三成了司機。
葉凌霜經過一番推理,說服自己之後,沒再往深處想。
林薇婭每天都去醫院,葉凌霜再去醫院的時候,就不如以前隨便了。
到醫院停車場,她會先看看有沒有林薇婭的車,沒有她才會去東方祥祺的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