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才 作品

第906章 震撼的資源和人脈





趙傳薪心說你他媽還挺不要臉,杜甫姓杜你也姓杜,直接將杜甫的詩佔為己有是吧?





趙傳薪循循善誘,引導杜立三去想象,差點將這貨給忽悠瘸了。





任何時代,顏值都是很重要的一項標準,趙傳薪可以預期這項目能賺翻了。





他說的的這些項目,基本與臚濱府的地理環境和資源相得益彰。





我焯……





杜立三呆立當場,喃喃自語:“俠之大者為國為民?說得好!”





出身綠林,當初帶人和俄人幹仗,他也自詡正義。





可終究還是要幹些齷齪的勾當來維持生計。





所以譭譽參半。





但是現在他大可以只幹好事,不做壞事。





他杜立三竟然也有翻身日?





這種事不經想,越想越上頭。





此時,姜明辛拉著趙傳薪胳膊:“大大,大大,你給我給我帶來木片了嗎?”





趙傳薪樂呵呵掏出三張木片,遞給姜明辛。





姜明辛接過,立即跑到一旁去。





周圍鼻涕娃轟然圍攏:“給俺看看……”





項羽,武力值95。





冉閔,武力值95。





霍去病,武力值90。





“哈哈,我的最厲害!”姜明辛舉著木片叫囂。





“俺跟你換。”





“不換!”





杜立三被鬧鬨聲打斷思緒,感覺很不盡興。





趙傳薪卻吼道:“別叫喚了,跟我出去卸車。”





他帶著一群武力值為20的“孺將”出門,卸車。





車伕不知所措的看著他們“螞蟻搬家”。





車上什麼都有,胭脂水粉,米麵糧油,綾羅綢緞,菸酒糖茶,皮貨,以及各種值錢的舶來品。





杜立三禮物真沒少帶。





杜立三等馬車清空,便起身告辭。





趙傳薪也不挽留。





等把東西堆在客廳整理好,他招呼眾人:“走,帶你們上街買零食。”





“哦……”





姜明辛翻白眼:大大真是的,俺還沒顯擺完呢。





她家以前很窮,吃不好穿不暖。





記得她想要一雙虎頭鞋,她娘愣是沒湊夠錢買,過年只得穿著個露腳趾頭的單鞋不敢出門,因為會把腳指頭凍黑。





現在過的好了,什麼東西都想拿出來顯擺,不顯擺夠心裡就不痛快。





她娘時不時地就跟她說,這都是大大給的。





要不然娘倆還在外面漂泊呢。





……





阿瑪迪斯·米勒不甘心,四處打聽趙傳薪是什麼人。





最後得知,能和苗翠花如此親密的,在鹿崗鎮只有一人——趙傳薪。





趙傳薪“遠東屠夫”的綽號,在芝加哥他也是聽過的。





阿瑪迪斯·米勒有些後怕。





但同時,阿瑪迪斯·米勒又對趙傳薪嗤之以鼻。





那是文人面對軍閥時的心高氣傲。





“有什麼了不起?”





如果殺人多就了不起,那倫敦的開膛手傑克是不是也能稱偉人?





一身傲骨的阿瑪迪斯·米勒,鬱悶的走在街上。





真是一個操蛋的時代,他一個有知識有文化的新時代大好青年,此時卻要畏懼於一個兩手沾滿鮮血的屠夫?





真是豈有此理。





鹿崗鎮多山,至今有放羊的農戶。





因為人越來越多,鹿崗鎮一再擴建,治安所便下令,在鎮子中留出一條羊道專供牲口通行。





一群山羊穿行羊道,阿瑪迪斯·米勒閃避。





一頭公羊,忽然排眾而出,低著腦袋朝他撞來。





砰。





阿瑪迪斯·米勒被撞了一個跟頭,腰閃了。





他扶著腰又驚又怒:“謝特!媽的法克兒!”





剛罵完,公羊後退幾步,低頭想要再撞。





阿瑪迪斯·米勒顧不上腰的痠痛,拔腿便跑。





那公羊見他跑遠,總算偃旗息鼓,得意洋洋的遠遠看著他。





阿瑪迪斯·米勒鬆口氣,回頭,發現遠處來了一群人。





具體來說,是一個高大的男人,帶著一群鼻涕娃。





是趙傳薪。





阿瑪迪斯·米勒看看羊群,再看看為首的趙傳薪,忽然露出個冷笑。





對於無法戰勝的人,哪怕看他出醜似乎也是一件樂事。





近了,更近了。





果然,那頭公羊已經躍躍欲試。





公羊低頭,尥蹶子,衝刺。





阿瑪迪斯·米勒鼻翼翕張,瞳孔收縮,興奮之情溢於言表。





公羊距離趙傳薪僅有兩米之遙的時候,牽著姜明辛的趙傳薪似乎才剛發覺。





而姜明辛的小臉上已經露出的驚慌。





阿瑪迪斯·米勒嘴角扯出冷笑弧度。





屠夫是吧?戰神是吧?





看你是怎麼出醜的,可惜他沒帶照相機,否則必然拍下這滑稽的一幕帶回國去發在報紙上。





就在這時,趙傳薪不慌不忙的抬腿。





轟……





公羊被趙傳薪踹的暴退,身子歪斜,在地上滾了兩滾,又滑行了兩三米才止住勢頭。





它似乎被摔懵了,沒有立刻起身,倒在地上晃著腦袋。





趙傳薪牽著姜明辛慢悠悠的走過去,抬腿將剛抬起來的羊頭踩了下去:“馬勒戈壁的,老子當初就是在這裡埋伏的綹子,就憑你個畜生也想偷襲?”





公羊極力的掙扎,可就是無法起身,好像那隻腳有千鈞重。





趙傳薪忽然抬腿,公羊一個踉蹌,終於起身。





趙傳薪鬆開姜明辛小手,上前薅住羊角,百來斤的山羊被他輕鬆甩飛。





轟……





公羊爬起,嚇得飛一樣的朝前跑了。





也不知道有沒有受內傷。





阿瑪迪斯·米勒:“……”





他終於知道,為什麼趙傳薪被稱為“屠夫”和“戰神”了。





趁著趙傳薪沒發現,阿瑪迪斯·米勒趕忙遠遁。





趙傳薪帶著鼻涕娃去買零食。





鹿崗鎮增加了太多人,不像從前,街頭巷尾,總是有認得趙傳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