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2章 趙敏來信
潛臺詞很多。
卻沒別的意思。
整體想表達的就是一句話:我認定你這個女婿了,你也別擔心老夫是那種食古不化的人,說什麼一個女兒嫁給了郭靖,另一個女兒也必須嫁給郭靖之類的話,老夫畢生之念就是希望蓉兒開開心心的,別嫁過去受委屈,其餘的,你們小兩口看著辦。
訂婚不是結婚。
沒有良辰吉日的說法。
訂婚,主要是雙方父母及新人共同確定結婚的相關事宜,比如說時間、聘禮、地點等,訂婚前使用,需要提供新人姓名、訂婚日期等,也可省略其中的一部分,因為很多婚約都是世交之下的交換,誰也說不準十幾年後的某天才是良辰吉日,故此,像這種時隔多年的婚約,多數以年齡為日期,比如說我家女兒二八年華,你們來提親,或是二九芳華,你們來提親。
二八年華就是十六歲。
二九芳華就是十八歲。
只有聘書,才需挑個良辰吉日送。
這玩意是三書六禮中的三書之一。
馬虎不得。
故此,雖說林朝辭家中的長輩不在,倒也不影響訂婚的流程,由馮蘅暫代林朝辭家中的長輩,過了一遍這個流程,並與黃藥師共同見證了這份婚約的誕生,約定兩年後黃蓉滿十八歲,林朝辭來提親。
&t;divtentadv>剩下的,就隨之任之了。
林朝辭又不是那種沒分寸的人。
馮蘅都能信的過,黃藥師不必多說。
且,就算沒分寸了,在結婚前就猴急的不行了,把黃蓉吃幹抹淨了,搞的好像黃藥師能阻止似的。
反正阻止也阻止不了。
黃藥師也學會躺平了。
而黃蓉對林朝辭的態度,也隨著這一紙婚約的落下發生了變化,從大膽至含蓄,從熱情至害羞,雖未失去活潑,卻也少了幾分沒分寸的打鬧與開玩笑。
倒是意外的接受了摟摟抱抱。
甚至是親親。
跟林朝辭親密了兩天,在桃花島的岸邊沙灘觀賞著碧波般的潮水,就被馮蘅拉過去繡嫁衣了。
沒錯,是親手繡嫁衣。
林朝辭可以不在意。
但黃蓉卻不能不在乎。
一件親手繡的嫁衣,可在古代的主流觀念中,決定女子的家庭地位,生性跳脫的黃蓉沒學過,黃藥師身為一個男人,也不知道這個習俗,可不意味著大家閨秀的馮蘅也不知道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