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千來世 作品
第121章 苛刻的條件(2)
眾所周知,資本是有原罪的。仟韆仦哾
公正地來講,改革開放以後,國內的第一批私企雖然在一些方面上遠沒有90年代~千禧年中期的後輩們來的猖獗,但為人詬病的事情同樣做的不少。
膽子小點的,以合作的名義,用極低的成本獲得國企的技術,然後反過來撬國企的客戶;
正常點的,欺負國人當時文化水平普遍不高,隨便從犄角旮旯裡組個不知所謂的產品,豎起幌子大吹特吹,然後忽悠著大夥來買單;
膽子稍微大點的,走偏門,通過各種各樣的手段搞批條,搞外匯,搞指標;
膽子再大點的,靠著一些不知道從哪兒琢磨出來的伎倆秀一把,然後給主管單位們畫大餅,最後明目張膽地拿專項資金。
這其間展露的五花八門神通,足以令人瞠目結舌。
雖然從一個非常理智且冷漠的角度來講,法無禁止即可為,這中間的許多操作並不能說他們錯了,有些堪稱神奇的事情也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但有一點,卻是怎麼洗也洗不了。
這個年代,絕大部分私企和個體戶,都存在著嚴重的偷稅漏稅行為……這個比例,甚至高達80%!
而這,僅僅只是工商系統披露出來的統計數據,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個數字絕對沒有80%那麼樂觀。
或許這裡面真的有些個體戶是因為沒有這個意識,完全不知道有“交稅”這種東西的存在;
或許這裡面也有部分私企老闆,因為不具備最起碼的財稅知識,任由下面人亂做賬,導致客觀存在漏報、少報、甚至不報的現象;
但更多的,卻是這些老闆自己為了能多往兜裡揣點錢,故意想從這方面省點錢。
眼見著自己開放了政策,當初期以厚望的民企並沒有健康且有效地盤活國內經濟,也並沒有什麼令人眼前一亮的模式創新,反倒是如同一條條螞蝗般趴在國企和自己身上吸血、刨根子,國家當然大失所望,然後便從稅務核查方面入手,開始了力度極大的、針對私營經濟的整頓活動(守規經營的個體戶不在其列)。
(不帶任何主觀色彩,跟後世一樣,八十年代大部分的民企都是一窩蜂的扎堆上,什麼能賺快錢做什麼,什麼能賺大錢做什麼,而且幾乎全都是從國企現有的大鍋裡刨食吃,沒有幾家是另闢蹊徑的,對整個社會的產業結構調整沒有多少幫助不說,還滋生了大量偽劣假冒產品,在沒有完善監管體系的監督下,一些很有些不擇手段的行為,可謂是影響惡劣且深遠,對於國內社會生態的破壞性也不容小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