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里人家 作品

361. 借種11 自從那日登門後,阮柔就……





且他的理由也十分強大,面對馮母的期盼和指責,他振振有詞,“若我進去,咱們馮家的香火可真就要斷了。”




初聽到的人不理解,待回味過幾番,終於發覺不對勁。




按理,若馮父進去坐牢,外面的馮冠還年輕,完全可以娶妻生子重新開始,相反,馮冠進去,馮父馮母年紀大了,未必還能再生,與馮父所說正好相反。




那麼唯一的可能就是馮冠不能生,聯想到其已經和離過一回,兩年的婚姻未能有一點兒女消息,不免讓人生出幾分相信。




至此,整件事情的脈絡也就大概清楚,當時蘇三不知從哪得知了馮冠不能生的秘密,以此為要挾,他還算有幾分腦子,借了鏢局週轉,所以第一次沒能發現,但不該有第二次。




以此勒索威脅,馮家願意息事寧人,第二次,馮父無奈在馮母的逼迫下,還是咬牙出了十兩銀,但馮冠本人不幹了,不知怎麼摸到是蘇三乾的,一時激憤下,動手殺了蘇三。




事情發展到這步田地,是阮柔沒想到的,但阮父來信不僅僅是告知,更擔心作為馮冠前一任妻子,她會被衙門傳召問話。




而事實上,的確如阮父預料,收到信的當天下午,從鎮上回來的衙役們回來,縣衙當即提審此案,阮柔沒能躲過。




不過她問心無愧,從始至終,她都沒向外人透露過馮家的消息,蘇三會知道那肯定是馮家人洩密,人選無需懷疑,只有馮父這個可能。




猜測的那一瞬間,馮冠的眼神兇惡到喝不得把親爹生吞活剝了,在此前,饒是被衙役找上門,也不見其有多少驚慌來著。




馮父被唬了一跳,躲開身子,不滿嘟囔,“老子把你養那麼大還欠了你的。”




馮母只一個勁哭訴,懺悔兒子只是一時衝動,並未有意殺人,懇請縣令大人輕判。




但一條人命官司,也非縣令可以輕輕揭過的,鑑於蘇三威脅在前,沒判馮冠死刑,可流放三千里,與死刑孰輕孰重也難說。




案子判下來,阮柔走出縣衙的那瞬間,只感慨命運無常,少了她這麼個冤大頭,馮家竟就淪落到這地步,看著一氣憤一哀傷的馮父馮母,再沒了原主記憶中的兇惡可怕,又覺暢快無比。




馮母猶自不甘心,待在縣衙前,哀求讓自己與兒子見面說說話,馮父卻是受夠了周圍人的視線,逃似地溜走。




再之後不久,馮冠被流放,馮父馮母皆回了壽康鎮,只是,家裡出了個殺人犯,家中的雜貨鋪再也無人敢關注,雖然他們自認為沒有蘇三手段低劣,但保不齊馮家人就想不開痛下殺手了呢。




開了十幾年的雜貨鋪沒了,一輩子沒在外賺過一文錢的馮父馮母彎不下腰來低三下氣,只得在家中坐吃山空,好在蘇三拿去的二十兩是預備娶媳婦用的,還沒來得及花用,被還了回來,馮家才不至於拙荊見肘。




本就生計艱難的時刻,夫妻便當同心才是,馮父馮母卻不然,彼此互生怨懟不說,馮父惦記著香火不能斷,還鬧騰著要娶個二房回來,本就汙糟一片的馮家更是鬧得雞飛狗跳。:,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