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瑾 作品
第75章 沉醉
他們坐在比較偏僻的角落, 幽幽的燭火搖曳明滅,懷歆清晰地看見鬱承微繃了下咬肌。
就在他要開口說點什麼的時候,臺中的駐唱歌手錶示現在到了今晚的特別欄目——有沒有哪位客人願意上來展示自己美妙的歌喉。
懷歆朝那邊看去, 高高地舉起了手:“pick me!pick me!(選我)”
這份踴躍讓她在人群中脫穎而出,歌手高興地宣佈一位美麗的姑娘將要上臺演唱。
懷歆過去之前,羞答答地親了鬱承的側臉一下:“親愛的, 你還沒聽過我唱歌吧?我想為你展示一下。”
酒吧中人們的視線本就投注過來,看見兩人親暱的舉動之後頓時高聲起鬨。
懷歆滿意地環視一圈, 頷首示意,像一隻驕傲的孔雀一樣優雅地走上了臺。
她坐在剛才男歌手坐過的高腳凳上, 同後面的伴奏樂隊說明了曲目。
《free loop》, 這是一首知名度很高的加拿大流行搖滾, 樂隊當即比劃ok手勢表示沒問題。臺下的客人見狀紛紛鼓掌預熱, 氣氛一瞬間被調動了起來。
懷歆清了清嗓子, 看向臺下某處。
那雙漆黑的桃花眼也在意味不明地注視著她,懷歆彎唇一笑, 甜蜜道:“這首歌,想要送給一位我目前十分傾心的男性, 但因為種種原因, 我沒有辦法把自己對他的喜歡直白地說出來, 故而以歌代之。”
歡快動感的前奏響起, 觀眾們又是一陣喝彩, 還有些人頻頻望向這位女孩之前所在的那片昏昧角落,試圖捕捉當事人是什麼神情。
“alvin, 你們平常也是這麼相處嗎?”諾頓堪稱目瞪口呆地感嘆道, “lisa可真是一位富有活力的女孩。”
“……”
“關於剛才那個想要多少個小孩的問題, 我想我有答案了。”鬱承微笑著說, “我只要這一個就夠了。”
懷歆今天仍舊是穿著一條清新漂亮的太陽碎花裙,坐在高腳凳上的時候,剛好夠她把漂亮纖細的小腿露出來。
她的黑色頭髮長而直,柔順地搭在肩上。眼睛明亮澄澈,嘴唇嫣紅,顏色生動而昳麗。
可與外表反差極大的是,她唇角一掀起來,整個人就盈盈瀲灩,腰肢弧度柔媚,雙腿交疊,略高翹起的那隻腳踝輕輕地晃動,在半空中搖曳出痕跡。
懷歆握住話筒,開口是瑩潤動聽的嗓音。
i’m a little used to calling outside your name
我早已習慣在街上呼喊你的名字
i won''t see you tonight so ikeep from going insane
今夜不再見你/我就能避免陷入瘋狂
but i don''t know enough, i need someone who leaves the day
我還沒弄懂自己/但我需要一個忘卻白晝的情人
hey yeah
質地溫軟,卻持著極其慵懶的腔調,強烈的反差感,正如同她這個人。
清純而嫵媚。天真而風情。
在唱到“情人”的時候,懷歆的目光明晃晃地看向某個方向。她在歌詞的間隙中歪了歪頭,朝角落裡的人輕巧地笑。
其實她覺得這個詞形容得挺貼切的,也更願意這樣界定他們的關係。
情人之間最好的相處方式就是不說愛,也不承諾未來,一拍即合,膩了便好聚好散,雙方都沒有太大壓力。
如果她認定鬱承作為自己此生的愛人,那麼她想要的就比現在要多出很多了。懷歆害怕自己會變得貪心,所以最好還是不要庸人自擾。
享受當下,是她給予自己最好的教義。
“alvin,這就是你喜歡她的原因嗎?”諾頓這樣問。
舞臺的霓虹輝映在懷歆身上、頭髮上,光彩奪目,她的眼裡也像是落了星星,明媚漂亮,鬱承深深思索這個問題。
倒不是在想他究竟喜歡她什麼,因為這顯而易見。
——他喜歡她熱情張揚,也喜歡她俏皮天真,喜歡她一顰一笑的迷人模樣,也喜歡她給他帶來的恆久的新鮮感,讓他感覺自己也愈發年輕。
就在他要開口說點什麼的時候,臺中的駐唱歌手錶示現在到了今晚的特別欄目——有沒有哪位客人願意上來展示自己美妙的歌喉。
懷歆朝那邊看去, 高高地舉起了手:“pick me!pick me!(選我)”
這份踴躍讓她在人群中脫穎而出,歌手高興地宣佈一位美麗的姑娘將要上臺演唱。
懷歆過去之前,羞答答地親了鬱承的側臉一下:“親愛的, 你還沒聽過我唱歌吧?我想為你展示一下。”
酒吧中人們的視線本就投注過來,看見兩人親暱的舉動之後頓時高聲起鬨。
懷歆滿意地環視一圈, 頷首示意,像一隻驕傲的孔雀一樣優雅地走上了臺。
她坐在剛才男歌手坐過的高腳凳上, 同後面的伴奏樂隊說明了曲目。
《free loop》, 這是一首知名度很高的加拿大流行搖滾, 樂隊當即比劃ok手勢表示沒問題。臺下的客人見狀紛紛鼓掌預熱, 氣氛一瞬間被調動了起來。
懷歆清了清嗓子, 看向臺下某處。
那雙漆黑的桃花眼也在意味不明地注視著她,懷歆彎唇一笑, 甜蜜道:“這首歌,想要送給一位我目前十分傾心的男性, 但因為種種原因, 我沒有辦法把自己對他的喜歡直白地說出來, 故而以歌代之。”
歡快動感的前奏響起, 觀眾們又是一陣喝彩, 還有些人頻頻望向這位女孩之前所在的那片昏昧角落,試圖捕捉當事人是什麼神情。
“alvin, 你們平常也是這麼相處嗎?”諾頓堪稱目瞪口呆地感嘆道, “lisa可真是一位富有活力的女孩。”
“……”
“關於剛才那個想要多少個小孩的問題, 我想我有答案了。”鬱承微笑著說, “我只要這一個就夠了。”
懷歆今天仍舊是穿著一條清新漂亮的太陽碎花裙,坐在高腳凳上的時候,剛好夠她把漂亮纖細的小腿露出來。
她的黑色頭髮長而直,柔順地搭在肩上。眼睛明亮澄澈,嘴唇嫣紅,顏色生動而昳麗。
可與外表反差極大的是,她唇角一掀起來,整個人就盈盈瀲灩,腰肢弧度柔媚,雙腿交疊,略高翹起的那隻腳踝輕輕地晃動,在半空中搖曳出痕跡。
懷歆握住話筒,開口是瑩潤動聽的嗓音。
i’m a little used to calling outside your name
我早已習慣在街上呼喊你的名字
i won''t see you tonight so ikeep from going insane
今夜不再見你/我就能避免陷入瘋狂
but i don''t know enough, i need someone who leaves the day
我還沒弄懂自己/但我需要一個忘卻白晝的情人
hey yeah
質地溫軟,卻持著極其慵懶的腔調,強烈的反差感,正如同她這個人。
清純而嫵媚。天真而風情。
在唱到“情人”的時候,懷歆的目光明晃晃地看向某個方向。她在歌詞的間隙中歪了歪頭,朝角落裡的人輕巧地笑。
其實她覺得這個詞形容得挺貼切的,也更願意這樣界定他們的關係。
情人之間最好的相處方式就是不說愛,也不承諾未來,一拍即合,膩了便好聚好散,雙方都沒有太大壓力。
如果她認定鬱承作為自己此生的愛人,那麼她想要的就比現在要多出很多了。懷歆害怕自己會變得貪心,所以最好還是不要庸人自擾。
享受當下,是她給予自己最好的教義。
“alvin,這就是你喜歡她的原因嗎?”諾頓這樣問。
舞臺的霓虹輝映在懷歆身上、頭髮上,光彩奪目,她的眼裡也像是落了星星,明媚漂亮,鬱承深深思索這個問題。
倒不是在想他究竟喜歡她什麼,因為這顯而易見。
——他喜歡她熱情張揚,也喜歡她俏皮天真,喜歡她一顰一笑的迷人模樣,也喜歡她給他帶來的恆久的新鮮感,讓他感覺自己也愈發年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