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火之覺醒

    既確定好可做與不可做且不可改,那就代表前方已固定,僅有一條路可走。

    也就是說,正確走完這條路,即明法則。

    由此可見,法則即是正確運行路線,火之法則即是火的正確運行路線。

    火乃燃燒物,這是始源!也是核心!更是運行方式。

    火起火滅,火強火弱,這就是火的正確運行路線。

    因此,只要自身體現過這過程並明悟其中,便可掌控火之法則。

    那麼,人如何化身火?

    異火乃非熱氣火焰形態之物,反過來想,身體若按照火的構造方式構造便可變成異火。

    如想這樣,首先要育孕出一團火,再把意志全部投進火中,化為火焚燒身體,之後他即是火了。

    等到這團熄滅時,他便掌控火之法則。

    而他,從三年前,內心便誕生了一團永不熄滅的火焰,那就是怒火!!

    他沒有忘記,爸媽死於眼前,大火焚燒他家,他無能為力茫然無措觀望四周痛哭吶喊至昏倒在地的樣子,那時,那團大火時刻在他的內心燃燒,使他不能銘記仇恨。

    放下仇恨,不等同忘記仇恨,只是知道報不了仇而已。

    此刻,在外人看在,天之絕夜拍滅身上的火焰後渾身就突然自燃起來,熊熊烈火,焚燒其身,情況非常危險。

    當即,眾人看向石田志,臉色古怪,都覺得是他在搞鬼。

    “我不是,我沒有,我實力還沒強到隔空燒人的地步——!?”

    石田志連忙解決天之絕夜自燃與他無關,這種手段只有他爸那種實力才能做到,他真的要哭了!!

    好好的比鬥,整得他差點被嚇死,有必要嗎!真的沒必要!!

    當然,眾人也知道這事與石田志無關,但誰叫他有前例呢。

    既然這事不是他人搞得,那答案就算再不科學不合理,也只能接受。

    天之絕夜,在石田志的刺激下覺醒了異能,且與火有關。

    異能覺醒,就是這麼突然。

    雖然實際情況也是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