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原 作品

第66章 第 66 章

    盛京市城北一處普通的老舊居民小區,  這裡大多都是六層樓高不帶電梯的自住房。



    住在這裡的都是些老居民了,樓上樓下都很熟悉。



    但是最近周圍的鄰居卻經常聽見五樓的那戶經常傳出噼裡啪啦的聲響,這惹得附近的人議論紛紛。



    這天隔壁的兩位大嬸正站在樓道里嘮嗑。



    見著提著塑料袋從樓梯上上來的年輕人,  兩位阿姨對視了一眼,  其中一個對著年輕男人笑眯眯說:“杜風啊,又出門賣菜啦?”



    “是。”年輕男人並不熱情,  但還是禮貌點了點頭。



    那個大嬸把手裡的瓜子殼丟在地上,小聲又含著好奇和試探道:“你這前幾個月不見人影是幹什麼去了?還有你那屋裡是不是藏了什麼人,這整天吵吵鬧鬧的也不消停。”



    年輕男人看了兩個大嬸一眼,  神情更寡淡了兩分。



    “沒人。”他說。



    說完拿出鑰匙打開門直接進去,  進去後又把門關上。



    身後的兩個中年大嬸直接議論開了。



    最開始問話那個抱怨,  “肯定藏了女人在屋裡,還不肯說呢,擾民了知不知道。”



    “哎,  算了。”另外一個拍了拍說話的大嬸的胳膊,壓低聲音說:“我一直就覺得這孩子陰沉陰沉的,  他也不容易,  攤上那麼個媽,  能活下來就不錯了。”



    說到這個兩個女人對視一眼,均露出唏噓的神情。



    最初那個大嬸又說:“也是,  丁點大看著親媽死在眼前,聽說被人發現的時候屍體都爛了。這些年也不知道他一直在外乾的都是啥,平常看著還挺正常的,  但你有時候看他那眼神,  嚇死個人。”



    這些言論通通被關在了門外面,  在這片地方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



    平常這個杜風也經常十天半個月見不著人影,  但這次一消失就是好幾個月,  再出現的時候屋裡又多了動靜,這才惹得周圍人注意。



    但是隻要進了房子內部,就會看出這裡內部設施雖然多有老化和陳舊,但看得出來主人一直用心打理著,處處透露著規整和乾淨。



    只不過最近幾天,屋裡經常會有各種碎片和渣滓,嚴重的時候宛如狂風過境。



    杜風進了屋把手裡的塑料袋放到桌子上,像是早已經習以為常一般跨過一地的瓷片進了廚房開始淘米煮飯。煮好飯,開始打掃。



    等一切都準備好後,他走到一個關上的房門前,推開門。



    “吃飯了。”他說。



    說完就迎面飛來一個玻璃杯,擦過他的臉啪一聲砸在他身後的牆上碎成碎片。



    同時伴隨著一聲:“滾!我不吃!”



    “又要我強迫你吃?”杜風淡淡問。



    然後拱起的床上倏然坐起來一道人影,他看起來眼皮紅腫狼狽不堪,一雙眼睛像瞪著殺父仇人一樣盯著站在門口的人。



    杜風像是沒有發現他的眼神一樣,轉身拿來東西又開始收拾房間的地板。



    看著他默默做這一切的書奕輕終於崩潰了,他不記得自己自從醒來發現被關在這個房子裡他崩潰過多少回,但是看著眼前這個不管他做什麼說什麼都沒有一個多餘表情的杜風,他覺得他就像個瘋子或者魔鬼一樣。



    他歇斯底里一樣扯著被子狂吼,“你就是一個神經病!你放我出去!”



    “你憑什麼把我關在這裡,你這個騙子!”



    很快打掃完的杜風轉身出去,只是重複了一遍:“出來吃飯。”



    書奕輕倒回床上,瞪大眼睛默默地看著天花板。



    他知道如果五分鐘後他還沒出去,杜風是真的會端著碗進來強迫他吃下去。



    但是不應該是這樣的。



    直到現在書奕輕都還不知道具體發生了什麼。



    他只知道好像只是一夜之間的事情,杜家就徹底亂了起來。他記得杜家那個壓得他毫無反抗之力的老爺子還坐在位置上,胸口中了一槍,他一邊吐著血一邊看著站在下邊的杜風,緩緩說:“你等這一天等了很久了吧?杜家最後敗在你手上,也不算丟人,終究是杜家對不起你。”



    那個時候的書奕輕已經完全懵了。



    壓著他的人都沒了,換成了杜風攬著他。



    那個時候他第一次覺得抱著自己胳膊的那隻手像條冰冷的冷血動物,一直涼到他心裡,他聽見杜風用他從來沒有停過的語氣淡淡說:“因果報應而已。”



    他說:“我媽不過你杜家手底下一個小場子的妓/女,你的兒子強上了她,還用她的身體運毒。你知道她最後死得有多悽慘嗎?你不知道。你也不知道我九歲就開始在場子裡混,永遠不知道還能不能看見明天的太陽,我天天跟人打架,和路邊的野狗搶食。我上過你杜家場子裡不知道多少男人女人,也被很多男人上過。你知道我為什麼還讓自己姓杜嗎?因為我需要時刻記著我身上流著你杜家的血,從頭到尾都爛透了。”



    書奕輕也就是在那一瞬間,想起了自己找到這個杜風的那天晚上。



    他全身溼透躺在街上,像條流浪狗。



    他嫌惡他身上菸酒吐一身的狼狽,但為了達成目的還是選擇接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