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採 作品

第21章 第 21 章

    那日譚家查賬的事情,項宜一直不想讓弟弟妹妹知道,沒想到竟以這種方式,傳到了他們耳中。

    想想項寓的性子,項宜幾乎要落下冷汗來。

    好在項寓並不知道事情發生在誰人身上,只是一樁隱去了姓名的事情而已。

    項宜提筆寫了回信,自然不能提及那件事分毫。

    她說了另外一樁事情,臘月初九是他們母親的忌日。

    項宜孃親梁氏病逝的時候,她八歲弟妹三歲。

    梁氏看著年幼的孩子至此就要沒了著落,心焦得厲害,又怕項宜日後落了個“喪婦長女”的名聲,被別家厭棄,便讓項直淵早早為項宜定下婚事。

    而項直淵替項宜締結的這門婚事,就是譚家。

    可惜,項宜雖然避過了喪婦長女在婚事上的尷尬,可嫁進譚家的她,過得並不似母親所期盼那樣... ...

    母親忌日將近,項宜沒富足錢財似父親在世時一般,為母親做水陸道場,只能叫了弟妹一道,去安螺寺為母親齋戒一日,點上一盞長明燈。

    *

    譚廷讓人將內院廂房闢成了書房,將自己在正房裡原本為他定做的高大書案搬了過去,然後讓人放了一張稍矮一些的書案過來。

    譚廷將譚建叫了過來,讓譚建請項宜做一枚閒章,又拿了一整套上好的白玉石出來,譚建的閒章只需要一隻,其他都送給了項宜。

    譚建不懂大哥怎麼讓自己出面,只是當嫂子不肯收下,自己死皮賴臉求嫂子留下那些白玉石的時候,才隱約有點明白。

    為譚建做閒章,便不完全是私事了,而譚廷又搬去了正經的書房裡,項宜便將她篆刻的一應物什,從喬荇房裡搬了回來。

    那張稍矮的桌案與項宜甚是相合,刻起章來越發得心應手。

    因是給譚建做章,她又一向喜歡這個二弟,頗為認真。

    只是譚廷一回了正房,她就停下手不做了。

    譚廷都不知道自己還要不要回房了,只能越發放輕了腳步。

    某次他回房的時候,項宜和喬荇竟然都沒發現,兩人正在房中,說過兩日去安螺寺為梁氏忌日齋戒點燈的事情。

    譚廷的生母過世更早,但每年他生母忌日,譚家都會讓安螺寺做整整七日獨姓水陸,後來不用譚家吩咐,安螺寺的主持也都會把每年那七日空出來,單為譚家所用。

    聽著她們說梁氏忌日也不過齋戒點燈,譚廷便想同她提一下水陸道場的事情,但他想了想,沒有直說,而是轉身出了門去,安排正吉替他去一趟安螺寺。

    正吉領命立時去了。

    譚廷站在廊下吹了會風。

    他想起上次去維平府檢視大堤竣工之後,專門去繞到青舟書院附近打聽了一下。

    項寓和項寧果然住在書院山腳下的鎮子裡。

    他們沒什麼錢,只能在鎮子邊緣典了個老舊的二進小院。

    項寧身體不好,多半時間留在家中,項寓不便留她一人在家,每日還要借書院的馬上學下學,而他著實勤奮不似譚建那般,小小年紀進學風雨無阻... ...

    房中項宜和喬荇說話的聲音輕輕傳了過來,廊下的燈籠在風裡搖擺打轉。

    譚廷想,他或許可以借這個機會,與他們姐弟三人緩和些關係。

    *

    項宜每年都會去祭拜自己的母親,趙氏並沒有阻攔過她,也會替她添一筆香油錢。

    只不過梁氏忌日的前一天是臘八,譚家有施粥的慣例,項宜會在臘八這天早早地領著譚家族人支了鋪子施粥,待到下晌施粥結束,再趕去安螺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