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若君 作品

第30章 正式起訴

    陳凡世又不傻, 就算真是一家人,還隔牆有耳呢。

    陳玉璜的事是萬萬不能提的。

    “好了好了,玉鳳, 不要再吵了,飯爸不吃了,爸現在就走。”陳凡世說著, 對馬琳說:“馬處長, 我閨女脾氣不太好, 讓你見笑了。”

    但陳凡世想滅火,馬琳可不想,她是真不知道張豔麗隱瞞了陳玉璜的年齡, 當然, 她跟張豔麗幾十年的關係, 信的肯定是張豔麗,所以她說:“你既然不懂法, 那我告訴你, 軍嫂要真的出軌, 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玉鳳轉頭就問陳凡世:“爸你自己說,玉璜生於哪一年?”

    “玉鳳!”陳凡世想要展示自己為父的威嚴,厲喝:“不準亂說!”

    “造謠, 要負法律責任。”馬琳再說。

    陳玉鳳坦開雙手說:“爸,您給我撫養費,張阿姨造謠說我敲詐勒索, 馬處長上門找證據, 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我講實話,您偏袒隱瞞, 馬處長不查證,也說要我負法律責任,您覺得我不起訴您,行嗎?”

    “馬處長,咱們走吧,這孩子腦子大概出了點問題……”一邊是趙方正,一邊是王書亞,都穿好衣服了,都在看,韓超跟趙方正站在一起,眼神晦澀不明,再吵下去,陳玉璜的年齡就真的要傳揚開了。

    而就在這時,張豔麗也來了。

    因為大家都是在院子裡,而且陳凡世也在,她剛到院門口,就覺得情況不對。

    進了門,先看陳凡世:“你怎麼來了?”

    陳凡世心裡壓著火,也問張豔麗:“你告玉鳳了?”

    她怕不是覺得日子太好過,想找死?

    張豔麗來的時候做的是既把錢要回去,還能讓蜜蜜認馬金鳳做乾媽的美夢。

    乍一看陳凡世在,就覺得事情怕是不好辦了,但此時馬琳也在,她得堅持自己的說法嘛,所以就說:“我那三萬塊是賣房子的錢,賣掉的是我前夫的房子,你憑啥給玉鳳?”

    陳凡世一開始惱的是女兒,但這回恨的是張豔麗,指著她額頭,眼紅耳赤:“你糊塗!”

    馬琳也說:“豔麗,陳凡世寫了收據,說那筆錢是他給女兒和前妻的撫養費。”

    半路夫妻都是賊,張豔麗在這一刻,腦子是懵掉的,心裡恨陳凡世恨的要死,恨不能把陳凡世千刀萬刮。

    但總不能當著馬琳的面吵架吧,她立刻說:那算了,這事兒我就不過問了,琳姐,咱們走吧。”

    一見情況不對就開溜?

    馬琳也準備要走了,但陳玉鳳怎麼可能放得過她們?

    “豔麗阿姨,我爸說玉璜生於72年,還說他是為了玉璜才跟我媽離的婚,馬處長說我造謠,您能給我證明一下嘛,我是不是造謠?”

    張豔麗兩目帶刀,刷的剁向陳凡世。

    陳凡世也回盯著張豔麗,此時夫妻心裡都有鬼,一個覺得對方把事情告訴了馬琳,一個覺得對方把事情告訴了女兒嘛,都一副恨不能掐死對方的樣子。

    但陳凡世終是說:“走吧走吧,沒證據的事咱就不提了。”

    馬琳走到張豔麗身邊,也說:“陳玉鳳同志,這是不可能的,72年豔麗的前夫還沒有去世,她是個軍嫂,不可能懷你父親的孩子,我可以替她擔保,一旦真的有,我會立刻撤銷她目前在軍區所有的津貼,而且上訴軍法,我說到做到!”

    張豔麗腦子再一懵,雖說事情做的隱秘,但此時,她也怕萬一有人捅破,揭穿呢?

    “玉鳳,咱是一家人,咱不吵了,不鬧了,行吧?”她這算是在求陳玉鳳了。

    陳玉鳳當然也就點到為止了,畢竟馬琳是個大校,事情也沒有確鑿的證據。

    讓她表個態就行了,至於陳玉璜的事,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早晚有揭穿的那一天。

    她需要的是張豔麗投鼠忌器,以後不找她麻煩。

    “要真有那麼一天,我希望馬處長說到做到。”她說:“要是我錯了,我也會向張阿姨道歉!”

    蜜蜜都跟媽媽生氣了,跳著說:“媽媽,你要相信馬奶奶,她是肩膀上扛著四顆星星的女人,她說的話,永遠是對的。”

    馬琳低頭看蜜蜜,抿唇微笑,語聲輕柔:“是的,奶奶說到做到!”

    這一行人,來的時候馬琳高高在上,陳凡世喜氣洋洋,張豔麗更是樂的像抬著豬要送解放軍的老百姓一樣,出門時卻一個個垂頭喪氣,跟斗敗的公雞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