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若君 作品

第28章 女熊父更熊

    這個案子應該已經翻不了了,不過張豔麗怎麼可能善罷甘休?

    她給陳凡世三萬塊,就是在挖坑。

    要不是蜜蜜不經意間的提醒。

    要不是她急中生智讓陳凡世在收據上簽字,那筆錢就是賄賂款了。

    陳玉鳳倒不急,問馬琳:“既然您私底下找我,應該是張阿姨有什麼要求,想要私了這件事吧,她有什麼要求,您說來我聽聽。”

    馬琳跟張豔麗是從小到大的閨蜜,馬尚北犯法之後張豔麗找她撈過人,但她勸了一下,說孩子犯的事情太嚴重,撈不了,張豔麗也就沒再折騰了。

    但就在今天一早,張豔麗一臉不高興的來找她,並跟她講了陳玉鳳藉此事敲詐勒索三萬塊的事。

    而張豔麗的訴求是,只要陳玉鳳把三萬塊還給自己,這件事就可以不上訴到軍法,私了。

    私了之後大家還是一家人,和和氣氣的,而張豔麗還有一個不情之情,就是讓蜜蜜認馬金鳳做乾媽,當然不是把蜜蜜送給馬金鳳,僅僅只是認個乾媽。

    這些要求聽起來非但不過分,而且合情合理的令人匝舌頭。

    馬琳看陳玉鳳聽的入神,於是又說:“你沒有文化,也不擅長教育,而馬金鳳的丈夫是下海的教授,曾經在非洲工作過,目前剛剛回國,我相信你不是像秦主任夫妻那樣,為了要兒子而不則手段的人,但你本身沒有文化,沒有知識,給你女兒認一個乾爹,讓她獲得更好的教育,豔麗這是在為你著想。”

    顯然,兒子已經被關起來了,張豔麗也不想再撈他了。

    但她賊心不死,依舊想要蜜蜜。

    乾爹乾媽只是個幌子,只要給張豔麗足夠的時間,她早晚把蜜蜜弄給馬金鳳夫妻的。

    書裡說過,馬金鳳夫妻特別迷信,而據說,蜜蜜不但女生男相旺兒子,馬金鳳見過蜜蜜的那回,回家就得了個好機遇,發現自己承租的礦山裡不但有煤,還有金子。

    所以她固執的認為蜜蜜旺自己,所以不論多少錢的高價,都想要蜜蜜。

    當然,書裡的蜜蜜特別旺馬金鳳,自打那倆口子要走蜜蜜,生意做的風生水起。

    是基於對一個軍法領導的信任,陳玉鳳說:“馬主任,我父親給我錢的時候,曾經說過,那筆錢是他給我補償的,我還未成年時的撫養費,以及他給我母親的離異補償款,我有收據,你要不信,我現在就回家去取,拿來給你看。”

    基於張豔麗一直說陳玉鳳沒知識沒文化,教育的孩子也很差勁,而收錢打收據,是有文化,有知識的人才會幹的事,而且要是陳玉鳳真有收據,張豔麗不會那麼篤定的,說是敲詐勒索。

    所以馬琳認為陳玉鳳這是在糊弄自己,她肯定沒有收據,這時候想急著回家,應該是想找陳凡世,趕緊補打一個。

    陳凡世是她親爹,她要求到他了,他能不補打?

    但公平起見,她打算網開一面,也是給陳玉鳳一個機會,所以她說:“陳玉鳳同志,你是從鄉下來的,沒有意識到問題的重要性,想用謊言來矇蔽我。本來今天你張阿姨就準備去你家,邀請我做見證,公平公正的解決這件事,但你既然這樣說,我就要提前一步去你家,看你的收據。”

    “那就走吧,現在就去我家。”陳玉鳳同樣溫笑著說。

    馬琳居高臨下,並且帶著憐憫的態度惹惱了她,收據和錢都在呢,誰怕誰啊。

    張豔麗想上門解決事情?

    正好,一次性解決了吧。

    她總盯著蜜蜜也不是個辦法。

    馬琳本就性格強悍,屬於鋒芒畢露,且毫不留情的性格,而且她堅信張豔麗嘛,盯著陳玉鳳,她說:“等一下,我喊警衛員開車來。”

    小汽車陳玉鳳不是頭一回坐了,但這是她頭一回,跟一個女大校一起坐車。

    這位女大校對她的目光裡有憐憫,還有懷疑,她還是張豔麗的好姐妹,但是,一個女同志在軍區這種強人遍地的機關能幹到大校,就證明她在大事大非面前,不會徇私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