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2章 調研方古市(上)
方古是縣級市,隸屬於省裡管轄,由襄安市代為管理,稱之為代管市。
因為沒有市管市的條文,地級市可以直接管理縣、區,卻不能管理縣級市。
採取代為管理的方式,能夠成功避免市管市的情況出現。
而且,相比較普通的縣,代管市無論行政還是其他方面,都有得天獨厚的優勢。
就拿方古市來說,有準地級市之稱。
市委書記任開來,兼任襄安市副市長,級別是副廳級。
這只是行政級別方面。
工作重心上,縣級市以城市工作為重點,兼顧農村。
縣以農村為重點,兼顧城市。
在配套政策上,各級政府對縣級市的城建方面支持較多。
對縣的農業、扶貧較多。
城市規劃管理水平上,也各有區別。
市政府介入較多,基本上是縣級水平。
而縣城,是由駐地鎮政府管理,處於鎮級水平。
機構設置上,縣級市在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方面較強。
縣裡則在農業方面具有優勢。
招商引資條件上,縣級市比縣更有吸引力。
還有就是撥款方面。
縣級市由省裡撥款,而縣則是地級市撥款。
自然,省裡撥款的優勢明顯,縣是不能相比的。
總而言之,代管市各方面都要略高於普通的縣。
這也是不少縣領導想方設法,爭取撤縣建市的主要原因。
厲元朗是在得知彭安被省紀委來人帶走後,方才啟程前往方古市。
臨行前,他特意向省委書記畢太彰做了彙報。
由於彭安是縣委書記,歸省委管理。
其任命和撤職,需要省委做決定。
早在行動之前,厲元朗專門找過畢太彰。
這是應有的程序,不能不做。
畢太彰大致瞭解彭安信奉迷信的情況後,果斷同意厲元朗的決定。
這次電話,只是告知彭安已經歸案。
畢太彰表態說:“彭安不信政府信鬼神,必須予以嚴肅處理。元朗同志,關於龍縣書記的人選,你要儘快考慮。不宜耽擱過長,影響到工作開展。”
“是,我抓緊研究,一旦有結果立刻向您彙報。”
畢太彰的意思非常明確,襄安市的推薦人選,他會充分考慮,基本上就是板上釘釘。
但厲元朗才來,對於全市幹部尚處於瞭解階段。
而且並不是他一個人說得算,那樣豈不是搞一言堂了麼。
返回市裡後,需要啟動五人小組研究機制,落實推薦人選。
雖說方古市屬於襄安代管,可厲元朗是省委常委,襄安書記,擁有絕對領導權。
襄安市副市長兼方古市委書記任開來,市長錢運多不敢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