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嗣業 作品

第340章 分成協議

    “成!你說的不錯,那就這樣吧!”德林叔聽到這麼好的條件,自然也就答應。對於2.5層是不是多或者少,自然心中是有稱量的。

    陳默不愧是從陳家村走出去的大學生,能這樣想已經不錯了。再說了村裡也就出些地皮,佔2.5層真的很多了!

    所以德林叔也是高興的,說道:“那營業執照的事情交個我,我已經給你最快的給你辦下來!”

    “德林叔,這個不著急,先將地方確定好以後,然後將協議簽訂了再說。”陳默說道。

    “也是,都按你說的辦!”

    “不過,德林叔,有些話我可是要說在前面,並且還要寫入協議中的。”陳默為了怕麻煩,有些事情還是早早說的好。

    另外誰知道德林叔還能身兼兩職到什麼時候,萬一來個混不吝怎麼辦?還不如將有些東西簽訂好。

    陳默將自己的一些條件提出來,也就是村裡只是參與分紅,沒有任何的管理權力和參與權力。另外就是地皮,等酒廠建成後,不得無故收回。

    只有發生自然災害或者戰爭等等一些人力不可違的事情,才能收回酒廠。

    不過酒廠佔地屬於商業用地,也就只能簽訂30年。不過陳默為了防止意外,還將違約金弄了百倍以上。

    這個和他租土地的時候,都是一模一樣,都這樣處理。

    德林叔也不無不可,反正都是趕羊,一隻也是趕兩隻也是趕。已經有了陳默前面的合同,那麼這個合同也就沒有啥好說的,同意!

    至於說公司法人和投資人等等,自然是陳默,和村裡沒有任何關係。

    當然,對於酒廠的分紅,村裡還是可以監督一二的,這個沒有什麼好說的。

    不過陳默在這裡留了個小小的手段,就是公司法人可以隨時投錢增股,不需要經過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而且酒廠的股份不得轉賣,如果想轉賣,也只能轉賣給公司自有者,也就是陳默!

    陳默想的有些遠,也不能保證以後憑藉自己的表面身份,就能阻擋一些貪婪者,所以他就將這些條件都一一提前提出,等以後這些都是障礙,也好方便他暗中~出手收拾殘局!

    有些時候,辦好事也要防備著,留個心眼總是沒有壞處的。對於這個,德林叔也是看開了,隨二娃怎麼辦吧,只要能幫助村裡的村民致富就成,其他的事情就不是他考慮的了。